臺當局“經濟部”昨檢討認為油價中的空氣污染費與石油基金收取金額,均有爭議空間,今起臺灣中油再降價0.4元。來源:臺灣《蘋果日報》
台灣網2月10日消息 據臺灣《蘋果日報》報道,該報前天踢爆臺灣中油及台塑超收空氣污染費,導致民眾每加一升油約被多收0.1元(新台幣,下同)後,臺當局“經濟部”昨檢討油價結構後認為油價中附加的空氣污染費與石油基金稅費,過去三年均有爭議空間,中油決定調降油價0.4元。台塑石化表示將檢討,但不一定跟進。消基會認為油價帳目仍不清,學者批評不能還錢了事,要求追究行政責任。
3年涉超收29.9億多元
臺當局“環保署”2007到2009年的汽柴油空氣污染費申報數據顯示,該三年度臺灣中油和台塑石化兩大業者共向消費者收取81.3億多元空氣污染費,因汽柴油含硫量降低、僅須上繳51.4億多元給“環保署”,涉超收29.9億多元。
臺當局“經濟部長”施顏祥昨上午説空氣污染費並非“代收代徵”性質,1999年後“環保署”是直接跟煉油廠課徵,因此已非代徵性質。下午又開記者會,宣佈已檢討中油浮動油價機制中的營業稅、貨物稅、石油基金、空氣污染費與土污費稅率,是否有類似爭議,整理結果發現除空氣污染費過去三年有24.92億元的爭議空間(不含台塑)外,石油基金過去以成品油、而非原油來計算稅費,也多算了29.44億元。
施顏祥説,兩項費用合計約54.36億元,總計空氣污染費部分,汽柴油可降0.2元,石油基金部分可降0.3元。中油總經理朱少華指出,由於昨天油價已降0.1元,因此今淩晨零時起再降0.4元。下次油價調整,計算公式將以中油實際繳交的空氣污染費金額計算。台塑石化發言人林克彥昨説,不認同中油做法,今天會檢討油價,但不代表會跟進。
臺當局“環保署”空氣品質保護處處長謝燕儒昨則説:“不管空氣污染費是不是代收代徵,重點是中油台塑如以空氣污染費名目向消費者收費,就不能超過他們繳給環保署的總額,多的就必須退給消費者。”“環保署”今將會同“能源局”、會計師前去中油查帳,台塑則另擇期。
臺當局“行政院長”吳敦義昨強調,“大原則是不要佔消費者便宜”。如過去幾年的確有溢收,不一定一次解決,也要逐次還給消費者。臺灣“監察委員”程仁宏説,不排除以突擊方式,到中油查扣相關數據,以免中油選擇性提供資訊。
學者痛批不能還錢了事
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説,油價機制一向都是黑箱作業,中油這樣的降幅能否完全反映超收的石油基金和空氣污染費令人質疑。對於台塑未跟進降價,他也批評,“這麼大的企業不應該不講信用”。
文化大學經濟係教授柏雲昌説,中油、台塑不是把錢還回來就能了事,“當局相關部門不可能事先不知情,政風單位應介入查核,就算是疏忽也要有處分,檢察官也應主動分案調查中油和台塑的詐欺罪嫌”。
民眾黃先生説:“中油剝削人民還一副自己沒錯的樣子,連道歉都沒有,應該要把超收的幾十億元連帶利息全部還給民眾。”網友也批評:“降價就可以解決嗎?沒有人應該要負責嗎?這是偷竊吧。”(高大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