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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當局擬開放上市上櫃公司配股大陸員工

時間:2008-10-03 15:58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臺北10月3日電 為吸引大陸優秀人才,臺當局“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研議,將開放臺灣上市公司、上櫃(二板市場)公司、興櫃(三板市場)公司可以分紅配股給大陸員工,未來上市、上櫃、興櫃公司的大陸員工將可擁有臺灣母公司的股票。

  此間3日出版的《經濟日報》報道説,臺“金管會副主委”吳當傑2日表示,上述構想已經規範在“大陸地區投資人從事證券投資及期貨交易應遵循事項辦法”草案中。“金管會”已把此草案送“行政院”審議,只要“行政院”審議通過即可實施。

  按照臺灣地區現行規定,上市、上櫃公司可以分紅配股給海外子公司、分公司的員工,但並不包括大陸員工。

  吳當傑説,“大陸地區投資人從事證券投資及期貨交易應遵循事項辦法”主要是規範大陸合格境內投資人(QDII)來臺投資事宜,以及允許大陸員工持有臺灣母公司的股票。大陸QDII來臺投資的主要規範包括:對單一上市櫃公司持股沒有上限,但不能取得經營權;如果持股超過10%,必須先取得當局“經濟部投審會”的核準。至於可投資産業也不設限,即使想投資銀行、保險等金融業都可以。

編輯: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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