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圖片來源:臺灣《聯合報》)
台灣網4月16日訊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北地檢署上個月依“泄密”罪及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個人資料保護法”起訴前臺灣地區領導人馬英九。臺灣“司法改革會議委員”范立達,透過臺資深媒體人李艷秋的“新聞夜總會”粉絲專頁訪談鐵口直斷,指馬英九不會坐牢。
范立達説,馬英九被起訴是因為“泄密”罪,“泄密”罪最重本刑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整起案件中責任最大的前“檢察總長”黃世銘被判1年3個月都沒坐牢,馬英九一定不會坐牢。
范立達説,黃士銘跟馬英九報告,由於馬英九是聽的人,當然沒有罪,但是馬英九叫黃世銘跟臺當局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報告,有沒有算教唆泄密?如果馬英九叫黃世銘向江宜樺報告前,這件是已經被外界所知,就不算泄密。馬英九在柯建銘自訴案中被臺北地院判無罪,就是認為已被外界知悉,不算泄密,也沒有教唆泄密的問題。
范立達説,對馬英九而言,坐不坐牢不是大事,而是個人的清譽問題。(台灣網 李寧)
背景資料:
據報道,2013年,臺灣“特別偵查組”在調查一宗“法官貪瀆案”時,意外監聽到“立委”柯建銘打電話向當時的“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關説”(即“打招呼”)自身的案件。臺立法機構前負責人王金平也替柯建銘向臺法務部門前負責人曾勇夫“關説”,時任“檢察總長”黃世銘將相關調查結果向當時的臺灣地區領導人馬英九報告,馬後來指示黃向當時的行政機構負責人江宜樺報告。整起事件後期衍生馬英九與王金平的“九月政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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