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左)、周玉蔻(右)(圖片來源:臺灣“中央社”)
海外網4月11日電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前臺灣地區領導人馬英九不滿遭影射收臺灣頂新集團新台幣2億元政治獻金,告名嘴周玉蔻加重誹謗。一審周玉蔻無罪;案經上訴,臺灣“高等法院”今(11日)改判周玉蔻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全案定讞。
據報道,這起案件源於,周玉蔻在2014年12月起,透過新聞媒體訪問、談話性電視節目、其個人臉書、“美麗島電子報”及平面媒體撰文等方式,指馬英九有收受頂新集團新台幣2億元政治獻金;馬英九認為周玉蔻是憑空捏造、子虛烏有,因此提出此自訴案。
據早前報道,周玉蔻于2015年曾爆料“拿了頂新集團祕密獻金的,正是馬英九。”指馬英九收受頂新新台幣2億元政治獻金,馬英九認為其言論不實,委由律師提自訴其加重誹謗、民事求償新台幣1000萬元並要求登報道歉。一審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認定“周玉蔻有相當理由確信指摘內容為真實”,判決周玉蔻無罪。全案經上訴,由“臺灣高等法院”審理。對此,馬英九不服提起上訴。
同一時間,因周玉蔻指胡定吾是馬英九收受魏家非法政治獻金的“牽線人”,胡也對周女提告,案經臺北地檢署起訴,“高院”認為兩案有同一事實關係,決定並案審理。
臺灣“高院”審理案件期間曾應周玉蔻聲請傳喚告訴人胡定吾,胡表示跟馬英九是大學同學,但畢業後就少有聯絡,否認擔任白手套居間介紹魏與馬英九認識。他更指責周玉蔻未經查證爆料是不負責任的做法。庭末審判長諭知,全案辯結於今日即4月11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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