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今赴臺北地方法院控告洪秀柱“誹謗罪”。(圖片來源:臺媒資料圖)
海外網4月6日電 據臺媒報道,“時代力量”黨主席兼“立委”黃國昌,今天(6日)上午赴臺北地方法院自訴控告國民黨主席洪秀柱涉“誹謗罪”。洪秀柱日前在嘉義市黨部接受媒體訪問時提及黃國昌“支援日本核食進口”、“毒品除罪化”,黃國昌要求洪秀柱48小時內道歉,否則就起訴。黃國昌稱,洪秀柱身為黨主席,更該正視“造謠”應負起的相關法律責任。
國民黨主席洪秀柱3日受訪時,表態支援罷免“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因為黃國昌支援“核食進口”、“毒品除罪化”。黃國昌3日晚在臉書發文,要求洪秀柱在48小時內道歉,否則法院見。對此,洪秀柱4日下午在臉書發文表示,對於黃國昌揚言提告一事,她感到大惑不解。黃國昌向來標榜尊重民眾行使權利,為何她只是轉述民眾的看法,黃國昌便要暴怒?難道借由告她,可以轉移焦點,消解選民要罷免黃國昌的憤怒?
洪秀柱表示,黃國昌現在宣稱沒有支援核食進口與毒品除罪化,那很好啊,趁這個機會把事情講清楚吧!以後也歡迎“時代力量”與國民黨一起,認真監督民進黨施政。她説,如果黃國昌覺得民眾對其有誤解,認為她轉述的這個認知有錯,願意説清楚立場,甚至願意和國民黨合力對抗民進黨的倒行逆施,“我很樂意向他道歉”。
而黃國昌聲稱,直到昨晚仍未收到洪秀柱方面的説明或道歉,遂再發一則貼文稱,“已經過了48小時了,洪秀柱不僅沒有認錯,竟然還加上必須跟國民黨合作才要道歉的離譜條件。該給的機會已經給了。明天上午,臺北地院提告。”
黃國昌今天(6日)一早赴北院按鈴控告,稱對於洪秀柱“造謠、抹黑、信口開河”的做法,已給48小時的道歉時間,但洪“不僅未道歉,仍企圖影響焦點,繼續推諉卸責”,才親赴北院提起刑事誹謗告訴。黃國昌還稱,日後將再告洪秀柱“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至於確切求償金額,黃國昌稱他在意的“非金額多寡”,重點在於要求洪身為黨主席,更該正視造謠應該負起的法律責任。
而對於洪秀柱陣營4日傳出“黃國昌若站在國民黨陣營,洪願意為誤解道歉”一事,黃國昌稱“無法接受”,認為洪秀柱“做錯事在先,竟還要求‘時代力量’與國民黨站在一起,才願意道歉”,是“完全不負責,態度不誠懇”的做法。
黃國昌今天提告時,場外也有新北市青工總會舉旗抗議要求罷免黃國昌,並在現場大喊“罷免黃國昌,臺灣才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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