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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陸委會稱馮明珠任職北京故宮違法

2016年09月12日 09:33:46  來源:環球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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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臺北故宮院長馮明珠受聘北京故宮研究院顧問一事持續引發爭議。臺灣陸委會邀集相關部門討論後認定她違法,要求重啟調查。本是兩岸文化交流的事,卻硬被扣上“統戰”的大帽子。中國社會科學院臺研所綜合研究室主任金奕11日在接受《環球時報》採訪時表示,從馮明珠受聘北京故宮被阻一事可以看出蔡英文當局對兩岸交流所採取的“有取捨”的態度,以及為民間交流賦予的強烈的政治目的。

  馮明珠卸任3個多月後,轉任北京故宮博物院顧問。據臺灣《自由時報》11日報道,陸委會10日邀請相關機關開會研商,認定馮明珠縮短登陸管制期限的做法“違反自行回避的規定”,將由臺北故宮撤銷原處分後,重新核查管制時間;而馮如果涉及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及第90條規定,則送交司法機關處理。

  參與會議的臺北故宮副院長李靜慧稱,“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明定任職許可分為3類:一是被公告禁止的職務,任何人都不能擔任;二是需要申請才能任職的職務;三是可行的職務。而陸委會把北京故宮研究院認定為“公告禁止”,接下來要認定什麼是“任職”,雖然馮明珠認為是“榮譽職”和“無給職”,但陸委會提出的資料顯示北京故宮博物院網站介紹馮明珠是新聘顧問,因此“針對任職實質內容,陸委會要求臺北故宮做行政調查”。李靜慧稱,這牽涉到“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0條,倘若政務退職人員違反第33條,就會被處以3年有期徒刑或拘役或處以50萬元新台幣以下罰金。

  《自由時報》11日提及,馬英九當局集體在“520”前自行縮減前往大陸的管制期限。民進黨“立委”李俊俋稱,“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明定,政務人員、“直轄市長”、涉機密業務之人員離職3年內登陸,須向原服務機關提出申請,並經“內政部”“國安局”和陸委會等組成的審查會審查許可,不過原服務機關可以根據其所涉機密程度,增減其管制期限,結果馬當局的政務官紛紛搶在卸任前將自己的管制期限大幅縮減,馮明珠就是把它縮短為3個月。中時電子報稱,未來如果退離職首長違反回避規定,且不當縮短管制期限,得由原機關依“行政程式法”撤銷原管制期限,並重新核定,“換言之,遭立委質疑自我鬆綁登陸管制期限的58位前朝卸任官員,除馮明珠外,都可能被民進黨執政的原任機關首長撤銷處分,原已鬆綁的管制期限不再算數”。

  綠營同時擔心馮明珠有泄密之嫌。三立新聞網稱,臺北故宮不少館藏勝過北京故宮,如王羲之的《快雪時晴帖》的臨摹品只有臺灣才有,而全球僅5件的北宋汝窯水仙盆,臺灣佔了4件;馮明珠到北京故宮當顧問後,這些臺北故宮的“機密造冊”恐外流,讓臺灣失去優勢,進而造成觀光客失衡等情況。

  針對民進黨的質疑,馮明珠10日下午發表四點聲明強調,基於分享博物館工作的經驗,才會接受擔任北京故宮研究院顧問,且此職為學術機構“無給的榮譽職”,而且到目前為止包括臺北故宮在內的島內博物館均未請她擔任顧問,因此並無媒體所稱“忘本”一事。她説,臺北故宮退休政務官赴大陸地區由3年改為3個月,是比照其他不涉機密的部門,依程式申請核準在案,“絕非本人所能主控”。馮明珠在接受採訪時表示,“自己若違法就會辭職,如果我沒有違法,為什麼要這樣做”,同時承諾回臺灣後接受調查。馮明珠認為,她出任北京故宮顧問是為臺灣學界爭光,且消息公佈後,“有很多同事都恭喜我,這是故宮的榮耀,有這麼多政治解讀我也沒辦法”。

  不過這份聲明仍被綠營挑出“毛病”。民進黨“立委”吳思瑤稱,聲明稱臺灣“國立故宮博物院”為“臺北故宮”,與過往迥異,可以看出“馮的心態改變”,暗示這是大陸統戰的結果。

  “凡是有助於使兩岸關係更密切的交流,蔡英文都會持消極或反對態度”,金奕表示,對於一般性文化交流,為向民眾顯示臺當局有維持現狀的能力,蔡當局一般不會阻攔。但在此事上,北京故宮和臺北故宮究其根本是一家,是兩岸中華文化的歷史連接點,這對蔡當局而言相當敏感,再加上臺北故宮院長屬於公職,倘若馮明珠到大陸任職,就突破蔡當局兩岸機構“互不隸屬”的“底線”,並有其不樂見的政治意義,蔡當局的反對態度不難理解。 【環球時報駐臺北特約記者 林曦 環球時報記者 白雲怡】

[責任編輯:齊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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