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民進黨即將在島內上臺並“全面執政”,兩岸關係發展前景難以避免地蒙上一層陰影。果不其然,民進黨籍的一些民意代表近來的“小動作”,證明人們的擔心並非多餘。
2月19日,臺灣新一屆立法機構重新開議以來,葉宜津等民進黨“立委”炮製了“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對於“臺獨”勢力欲借“公投”之名行“臺獨”之實,兩岸同胞應清醒認識其本質及危害。
島內所謂“公投”咋回事?
陳水扁執政時期,為了替“法理臺獨”鋪路以及捆綁選票,遂極力推進所謂“公投”立法,但當時藍營在“立法院”佔大多數,因而最後出臺的“公投法”,在諸多環節設置了高門檻,包括規定“公投”必須要有選舉人數千分之五提案,總數5%聯署;成案後,投贊成票的人數需要超過選舉人數的50%才能算數等。
“公投法”出臺以來,島內共舉辦過數次失敗的“公投”,都因投票率未過半而胎死腹中。包括2004年的“防禦性公投”等。也正因此,島內一些人對這部“公投法”一直耿耿於懷,攻擊其為“鳥籠公投法”,不斷企圖推動修改,但始終無法得逞。
修法小伎倆用心險惡
島內今年1月的選舉後,民進黨在“立法院”掌握了多數議席,黨內少數“立委”遂開始蠢蠢欲動,準備為“公投法”鬆綁。從目前臺“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達成共識的草案來看,重點內容在於“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且同意票數達有投票權的人總數25%以上”的“1/4制”。這意味著,一旦草案通過,島內舉行“公投”並獲得通過將更為容易。更有甚者,此草案所適用的“公投”議題範圍,將新增“憲法變更”、“領土變更”、“主權讓渡”等,這無疑是在為“法理臺獨”鋪路。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認為,若此“公投法”修改草案通過,將出現兩大問題。一是其中包括最敏感的“領土變更”,很明顯就是走向“法理臺獨”。其次,兩岸未來的任何協議要先經過“公投”才可以談,這樣大概什麼都談不成。
“臺獨”圖謀必遭反對和遏止
從臺立法機構有關流程來看,該修正草案目前還只是提案階段,還必須經過初審、二審、三審等程式才算闖關成功,想要真正訴諸現實並非易事。但這樣的“小動作”説明,“臺獨”分裂勢力及其活動,始終是臺海和平穩定的最大威脅,兩岸同胞對此應該高度警惕。
國臺辦發言人近日也明確表示:我們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的“臺獨”分裂活動,反對“臺獨”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包括以所謂的“公投”、“制憲”、“修憲”等方式把臺灣從中國分裂出去。(俞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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