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臺灣頻道  >   時政  >   正文

臺釣魚島舊公文在大陸遭拍賣 臺方:已不屬機密

2015年12月28日 15:20 來源:環球時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臺灣“外交部”有關釣魚島的機密公文檔案,最近出現在大陸文物展覽活動中,被當成拍賣文物。

  臺灣《聯合報》27日稱,臺“外交部”初步了解,該文件可能是早年未曾歸檔的零散公文。早年“外交部”與“亞盟”“世盟”等週邊機構之間公文往返,比較公私不分,官員或週邊機構僱員可能把公文帶回家後忘記返還;當事人身故後,家屬將該公文當成遺物處理掉。“外交部”稱,上述公文如果確為“外交部”之公文書或相關草稿,公文為1961年至1971年之間製作,無論當時核定的機密等級是什麼,依照現行規定,因其製作時間距今已超過30年,已不屬臺灣機密。不過,對於釣魚島公文外流,“外交部”至為重視並感遺憾。

  這批檔案是在上海公開展覽時被一名關心民國歷史的上海臺商意外發現的。檔案仍放在當時的臺灣“外交部”公文夾中,這些公文夾有紅色、綠色和粉紅色等,大約是上世紀60年代到70年代初期的臺“外交部”檔案。這位臺商當時很好奇,“作風謹慎的外交部,機密檔案本來該保存起來,怎麼會連公文夾都跑到大陸去,還可能被拍賣”。《聯合報》稱,這些公文多與釣魚島主權爭議有關,當時臺灣“外長”是周書楷,檔案內容包括琉球、釣魚島等主權爭議問題,有一檔案標明“極機密”,還有與馬康衛、來天惠等美方官員對話的檔案。

  臺灣《聯合晚報》回顧稱,國民黨政權遷往臺灣後,對於美軍二戰時佔領的琉球主權問題,“立法院”1953年11月曾決議,要求依照“舊金山和約”第3條規定處理。臺方不承認日本擁有琉球主權,對於美國片面歸還琉球給日本,當時臺灣主張琉球主權地位,應該由同盟國依據開羅宣言與波茨坦公告的精神討論議定。當時,臺駐日“大使館”沒有在琉球設領事館,而是另設“中琉文化經濟協會”。文章説,這批流落大陸的檔案有“中琉協會常務理事”蔡璋參與“外交部”會議的記錄,會議內容是討論美國歸還琉球給日本的主權爭議問題,不過蔡璋已在上世紀80年代過世。李登輝卸任前,臺灣的這一立場都沒有變更,直到陳水扁任內才偷偷改變,當時臺“外交部”低調增設駐日代表處那霸辦事處,正式承認日本對琉球擁有主權,引起日本媒體注意,但臺灣媒體卻沒搞懂這個問題。(環球時報駐臺北特約記者 張雯雯)

互動社區
熱帖| 博文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