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1月6日訊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南市議長李全教被控議長選舉時行賄,臺南檢方調查無法證明李全教提供資金或參與行賄,今天偵結,不起訴李全教。同時,前臺南市議長賴美惠及臺南市長賴清德被控涉及議長賄選案,今天也偵結,賴美惠及賴清德等人全數不起訴。臺南府會鬥爭暫告一段落。
臺南地檢署指出,李全教被控透過前“立委”李和順去年12月在廈門行賄市議員蔡秋蘭、陳朝來、梁順發、楊中成等人。不過,“法務部”透過大陸最高人民檢察署協助調查,李全教等人未在廣東、福建開戶;檢方也未發現賄選相關證據及資金異常交集情形。
另外,李全教被控透過市議員莊玉珠、蔡啟新夫婦等人行賄市議員曾王雅雲部份;檢方調查,莊、蔡、曾王3人去年12月從日本搭同一班機返臺,但沒證據證明行賄及收賄。至於正副議長選舉選票圈選疑雲,刑事警察局鑒定結果顯示難以認定何人涉有投票受賄的罪嫌。因此,檢方認定無積極證據證明李全教在議長選舉時涉賄,今天簽結。
另一邊,賴清德被指控議長選舉涉賄部份,包括賴清德和黃先柱以商業同業公會政治獻金行賄議員,及賴清德、賴美惠、康銀壽等人行賄市議員。賴美惠被指控議長選舉涉賄部份,包括賴美惠、陳榮勝行賄市議員,及郭秀珠揭露賴美惠以新台幣50萬元行賄賴姓市議員。
臺南檢方認為賴美惠和賴清德被控涉賄,沒有積極證據足以證明行賄,故為不起訴處分。(台灣網 高旭)
[ 責任編輯:高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