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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保外就醫期間不計入刑期 仍有5件官司纏身(圖)

2015年01月06日 10:22 來源:人民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陳水扁保外就醫期間不計入刑期 仍有5件官司纏身(圖)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陳水扁5日昨獲保外就醫,暫時可呼吸自由空氣,但他仍有5件官司纏身,包括係屬法院的“國務機要費”、二次金改向國泰蔡家收賄等4案及檢方偵查中的洗錢案,由於扁已遭判處舊法有期徒刑滿貫刑度20年,未來這些官司除非判扁無期徒刑,否則對刑度沒有任何影響,而扁保外就醫也不算在刑期之內。

  弊案纏身的陳水扁因龍潭購地案、買官案、向元大馬家收賄2億,遭判刑定讞,去年“高院”對扁判決確定案件合併執行20年。由於扁案偵審期間,扁曾被羈押734天,依法可抵2年多的刑期,扣除扁目前已服刑的刑期,扁于2019年刑期過半,即達到可以報請假釋的標準。

  此外,扁被控教唆辦公室主任林德訓,在“國務機要費”貪污案中作偽證,二審判決扁無罪,遭“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院”更審,目前合議庭裁定停止審判;另外,二次金改弊案中,扁被控收受國泰蔡家3億元,“高院”更一審審理中。

  而扁涉及的“國務機要費”及南港展覽館洗錢部分,更一審引用大水庫理論判扁無罪,遭“最高法院”撤銷後,目前更二審審理中。至於檢方偵查中案件,尚有北檢尚未偵結的扁另起洗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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