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洪磊就馬英九希望出席APEC領導人非正式會議的問題,回答記者提問。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洪磊27日晚就馬英九希望出席APEC領導人非正式會議的問題,回答記者提問。問:臺灣方面近期表示,馬英九希以經濟體領袖身份出席今年亞太經濟合作組織(APEC)領導人非正式會議,你對此有何評論?答:我們主張,按照APEC有關諒解備忘錄的規定和慣例來處理有關問題。
對此,香港“中評社”28日發表題為《北京為何拒馬英九赴APEC》的評論文章,文中稱,
洪磊的回應很簡單。我們注意到,這是經過一段時間的議論之後,特別是臺灣方面聲勢高漲之後,大陸方面做出的正式的、明確的、拒絕馬英九齣席APEC的表態。
全文摘編如下:
馬英九早前外訪時曾一再表達想親自出席亞太經合會(APEC)領袖高峰會,不過,臺“總統府”也表示,“目前條件還不夠”。臺媒則引述知情人士説,今年在作業上未必來得及實現馬親自出席的目標,但叩關之舉已建立相當基礎,“習馬會”在未來兩年實現的可能性大增。外界則解讀,馬英九的多次公開表態,更似為明年親自出席上海舉行的APEC佈局,如兩岸能就此事達成默契,則兩岸領導人的“習馬會”,有機會在明年實現。
我們看到的是,北京似乎也沒有為馬英九齣席明年在上海舉行的APEC留下什麼明顯的活口。
早在1991年10月2日,中國同APEC就大陸、臺灣和香港三方加入APEC問題簽署了諒解備忘錄,明確中國作為主權國家,臺灣和香港作為地區經濟體,分別以“中國臺北”和“香港”(1997年後改為“中國香港”)的名稱加入。臺灣只能派出與APEC有關的負責經濟事務的部長出席部長會議,其“外長”和“副外長”不得參加APEC會議。此後,為了APEC工作的順利進行以及各成員的方便,將不在臺灣舉辦APEC會議。
這份諒解備忘錄為中國在APEC反對當時的臺灣當局拓展其所謂的“外交活動空間”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據。1993年西雅圖APEC領導人非正式會議召開之前,中方提出明確立場:既要遵守備忘錄,又要在禮賓中體現主權國家與地區經濟體的區別。在中美雙方多次磋商後,當時的美國駐華大使芮效儉表示,美國理解臺灣問題的敏感性,將根據APEC的有關備忘錄和“一個中國”政策盡力安排好,不使問題複雜化。這就是臺灣參加APEC會議的“西雅圖模式”。
“西雅圖模式”最重要的意義在於,在APEC最高級別的會議中,進一步把臺灣限定在“地區經濟體”上,APEC的備忘錄得到全面的維護和遵守。1994年的印尼茂物會議又進一步確認了“西雅圖模式”。後來的日本大阪會議等,也沿襲了“西雅圖模式”。
甚至在2010年連戰曾經提及儘早讓臺灣地區領導人能夠以正式身份出席APEC會議,北京方面也沒有積極回應。2010年11月10日,國臺辦新聞發言人范麗青就明確表示,APEC的相關議程,目前還是按照APEC的慣例以及諒解備忘錄的精神來執行。
現在雖然兩岸進入了和平發展階段,但是,兩岸政治對話沒有展開,政治協商沒有啟動,政治談判無蹤無影。這樣的並不明朗的政治格局,不足以可以讓大陸放心推翻“西雅圖模式”。
將近3年過去了,外交部發言人洪磊的講話,與范麗青的話幾無一字之差。由此可見,北京的原則沒有絲毫鬆動。須知,在兩岸政治互信沒有完全建立,兩岸和平協議沒有簽署之前,臺灣的國際空間是有限的。大陸方面感覺是:一直以來,從陳水扁執政以來,臺灣將出席APEC的焦點集中在領導人非正式會議代表的身份背景和層次,與其説是重視APEC的區域經濟合作主題,不如説是臺灣當局面對臺灣在國際場合的定位問題向來高度敏感的一種投射。對此,大陸嚴防慣例被打破,嚴防産生有害兩岸關係的惡例!
馬英九沒有必要再像陳水扁那樣搞什麼政治突破,這樣的想法是徒勞無功的。陳水扁是為“一邊一國”,馬英九要為什麼?
但是,必須看到,在今年5月29日,國務院臺辦新聞發言人楊毅公開表示:我們歷來鼓勵、支援兩岸開展各領域、各層次的交往。至於兩岸領導人互訪的問題,由兩岸關係發展的情況和需要來決定。雙方可以為此創造條件,包括協商互訪的適當身份問題。
再對照今次的中國外交部發言,可以知道,大陸方面對於習馬會的基本定調是:第一,樂意促成習馬會,但須在兩岸關係平臺。第二,拒絕在國際空間促成習馬會。第三,亞太經合會(APEC)領袖高峰會與習馬會不是一回事,必須分開解決。
大陸方面的一貫態度是,兩岸關係問題在兩岸之間解決,反對把兩岸關係問題拿到國際空間去處理,而且把守甚嚴,不容許開此先例,唯恐成為惡例。
與此同時,對於習馬會,大陸的態度是明確的,是歡迎的,並且願意共同創造條件,早日促成。
兩岸的問題就在兩岸解決,避免節外生枝,這是最好的方案,也是唯一可行的途徑。我們期待習馬會早日舉行,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確定更長遠的方向,奠定更堅實的政治互信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