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臺灣“最高法院”認定親民黨籍“立法委員”林正二賄選罪名成立,並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8個月,剝奪公權1年5個月。案件宣判之後,在臺灣法律界和政治界均掀起不小波瀾。林正二入獄服刑後,臺灣立法機構親民黨黨團將因人數不足三人而自動消失
馬軍
林正二“賄選罪”成立
林正二齣生於1952年1月,阿美族人,根據臺灣“最高法院”的判決書稱,林正二在2007年為求“立法委員”連任,曾經以13800元的代價,由幕僚在桃園大園鄉邀請頭目筵席。桃園地方法院一審判處其兩年有期徒刑,緩刑3年。經過二審、更二審以及終審的審理,臺灣最高法院在2013年7月11日最終認定林罪名屬實,判決其“立委”當選無效,並自判決之日起解除公職,這是林正二第二次喪失“立法委員”資格。
此外,在其“賄選案”判決前一天,臺中地檢署還以“涉嫌指示助理爭取地方工程補助,再與鄉市鎮長向廠商收取回扣”的名義以貪污罪對林正二提起公訴。據臺灣“中央社”報道,林正二涉嫌自2006年至2009年間,授權指示助理以“立委”“國會”辦公室的名義協助花蓮市公所等單位爭取9件地方工程經費,從中牟利,以支付其“立委”服務處費用、酒店應酬費用以及競選經費。目前,經臺灣檢調部門的調查,林正二助理已經坦承其犯罪行為。
立法機構親民黨團將消失
目前,親民黨在臺灣立法機構的“立法委員”有三人,林正二服刑之後,依照法律,林正二所在原住民選區不會進行補選。在親民黨黨團不足三人的情況下,黨團自動消失已成定局,親民黨將喪失朝野協商與提案權。對此,親民黨有意邀請無黨籍“立委”組成聯合黨團。
親民黨黨團總召李桐豪表示,希望能夠和其他“立委”一起組成黨團,提供平臺讓所有人都發表意見。親民黨先前已經陸續和一些無黨籍“立委”進行聯繫,但最近這些“立委”態度都發生了很大轉變。
臺灣立法機構負責人王金平對於親民黨的消失表示“覺得非常可惜,畢竟林正二是民意代表”,但只要判決定讞,黨團不足三個人就自動消失。
影響臺灣清廉形象
根據臺灣《聯合報》13日報道,國際透明組織近日公佈的“2013全球貪腐趨勢指數”中指出,臺灣受訪者曾有高達36%的比例行賄,貪腐指數排名亞太地區倒數第三,亞太14個國家和地區中,僅柬埔寨和孟加拉國比臺灣更嚴重。而在報告中,認為“貪污實際情形更嚴重”的民眾比例更是高達75.07%。
根據臺灣內部的民意調查顯示,臺灣民眾認為臺灣最常受賄的部門,依序是司法體系、公用事業、警察、教育體系和醫療體系。
馬英九2008年上臺之後,曾經以清廉的形象獲得不少民眾的好評,但是進入第二任期之後,臺灣政壇先後爆出林益世案、賴素如案、卓伯仲案、李朝卿案等重大貪腐案件,林正二案件的審判更是對臺灣“廉政招牌”的一大打擊。對此,有臺灣媒體曾發表社論稱,馬英九一個人清廉沒有用,希望馬英九能夠管好自己龐大的行政團隊,並且嚴打貪腐分子,真正將清廉留給臺灣社會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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