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消息 8月12日,教育部召開新聞發佈會,公開對《通用規範漢字表》徵集意見。國家語委副主任、教育部語言文字資訊管理司司長李宇明表示,規範漢字表內有繁體字和簡體字對照表,但是目前還不考慮全面恢復繁體字。他強調,一定要以積極負責的態度,組織專業隊伍,暢通訊息渠道,做好意見收集和整理工作,儘量吸收合理成分,以完善字表和推動語言文字工作。
李宇明説,《通用規範漢字表》研製過程中,對繁體字恢復和類推簡化問題,曾進行過反覆的研討。研製組最終得出的結論是:為了維護社會用字的穩定,字表原則上不恢復繁體字;將類推簡化的範圍嚴格限定在字表以內,以保持通用層面用字的系統性和穩定性;允許字表以外的字有條件使用,但不類推簡化。
李宇明表示,歡迎社會各界人士通過電子郵件、信函和傳真等方式,積極建言獻策,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字表徵求意見稿及有關材料登載在《中國教育報》(2009年8月13日)和中國語言文字網(http://www.china-language.gov.cn)上,具體通訊方式見《關於〈通用規範漢字表〉公開徵求意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