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北京約37萬城鄉低收入家庭成員(家庭每人平均收入低於低保標準的1.7倍),將和23萬低保對象一樣享受7項專項救助政策。
北京市民政局表示,對於“低收入家庭”,城鄉將首次統一認定標準,每年將隨低保標準調整。另據了解,于明年1月起執行的新低保方案已初步擬定,正向市委市政府報批。預計新標准將高於400元。
低收入家庭覆蓋37萬居民
昨天(29日),市民政局等10部門公佈《關於規範和統籌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首次將北京市臨時救助標準規範為“城鄉低收入家庭認定標準”。
明年起,凡低於北京市當年城鄉低收入家庭認定標準的居民(也稱“城鄉低保邊緣對象”)均可申請享受臨時救助待遇。2009年城鄉低收入家庭認定標準為當年城鄉低保標準的170%。
“具體認定標準每年將與低保標準同時調整。”市民政局救災救濟處處長丁長利介紹,如按現行城鎮低保標準每月390元計算,低收入標准將為663元。城鄉低收入家庭大致包含37萬居民。加上23萬低保對象,臨時救助至少覆蓋60萬人。
據悉,將於明年1月實行的新低保標準公佈後,這一數字還將增加。
低收入家庭可申請臨時救助
丁長利介紹,凡具有北京市正式居民戶口,因各種原因造成生活暫時困難的家庭均可申請享受臨時救助。除新認定的城鄉低收入群體外,還包括城鄉低保對象和生活困難補助對象;因遭受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及家庭成員患重病等原因,造成經濟支出過大、生活暫時困難的特殊對象等。
這些人員可申請享受醫療、住房、教育、就業、法律、冬季採暖及一次性救助,共計7個專項。
- 解讀
標準城鄉統一 救助形成體系
市民政局救災救濟處處長丁長利昨天介紹,以前臨時救助的標準一直未統一,城市是按低於最低工資標準認定,農村按低保標準150%認定,今後,城鄉低收入家庭認定標準首次實現統一。該標準是綜合考慮城鄉低收入家庭在醫療、住房、教育等基本生活方面的支出需求,並適當考慮北京市經濟發展水準和財政承受能力等因素測定的。
另外,以往北京市臨時救助多采用一次性救助的形式,今後將歸納為7個專項救助,形成“以保障基本生活為基礎,醫療、住房、教育為配套”的救助體系。新政實施後,低收入群體和低保人員可享受的專項救助相同,區別只在於不發放保障金等細節。
7項專項救助
醫療:可在醫保報銷的基礎上,對門診、住院的自付部分再度報銷,據估算,住院就診可報銷約84%。
住房:對於住房困難戶,將納入城市廉租房享受範圍及農村危舊房翻建規劃範圍。
教育:在校學生參加全國普通高考,在北京市高等教育招生計劃內,經正式錄取,考入普通高校本科、專科或高職的,可一次性申請約4000元學費補助。
就業:家庭成員中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未就業的人員,可申請勞動保障部門的就業援助。
法律:需要法律服務時,可申請享受法律援助。
冬季採暖:採用集中供熱方式冬季採暖的家庭,符合北京冬季採暖救助政策的,可申請享受採暖救助待遇。
一次性救助:對於因病、因災等特殊原因,造成生活暫時困難的特殊對象可申請給予一次性、階段性的臨時救助。
申請程式
●申請
符合條件的低收入居民應以家庭為單位,由戶主到戶籍所在地社區居委會(或村委會)申請享受相關救助,並出具戶口簿、收入證明等材料。
●審核
社區、居(村)委會經辦人員協助對申請對象資格作初審、評議、公示等;街道、鄉鎮社保所負責對申請對象入戶調查、審核資格等
●審批
區縣民政局對符合臨時救助條件的家庭,應當在接到審批材料30日之內辦結審批手續;不符合條件的應在30日之內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説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