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亞平指出,有關兩岸歌手交流部分,目前大陸對臺灣採取開放政策,但臺灣還是有限制,基於對等互惠,臺灣主動研議採取適當措施,修改相關規定,以利開放大陸歌手赴臺作相關表演活動,第一步臺當局“移民署”已同意對大陸歌手赴臺居留登記能夠立刻放寬,臺當局新聞主管部門也將同步放寬大陸歌手赴臺的行程審查。
史亞平表示,如果有發專輯歌手要來臺灣錄製有聲出版品或舉行演唱會,未來也希望採取開放措施。雖然這部分是臺當局“教育部”主管,但“新聞局”已和“教育部”溝通,希望將歌唱表演管理單純化,交給“新聞局”負責。
史亞平同時強調,開放大陸劇組、演員赴臺拍攝電視劇,也是新聞局規劃方向。如此一來,臺灣演員不必因為大陸演員不能赴臺的限制,一定得到大陸拍戲,大陸演員也可以赴臺拍攝,但申請赴臺拍攝的大陸電視劇,將規定臺灣演員應佔有一定比例,如此將可以讓臺灣演員爭取到更多演出機會。(易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