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健美總會爆貪污醜聞 主席涉賄亞洲總會官員

時間:2009-08-20 09:44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8月20日電 據香港《明報》報道,今年底在香港舉行的東亞運動會,原屬香港金牌希望的健美項目早前突然取消,19日健美總會再爆出貪污醜聞。

  廉政公署19日起訴香港健美總會主席陳少文,指他涉嫌串謀一名在2005年因服用禁藥被罰停賽的運動員,以1萬美元賄賂亞洲健美總會秘書長,換取縮短禁賽期,以趕及參加2006年多哈亞運會,並詐騙康文署25萬元資助。消息稱,涉案運動員為多哈亞運期間未獲獎牌的黃廣燊,他暫沒有被起訴。

  有體育學者憂慮,案件可能影響涉案運動員在亞運會的賽績和香港的體育聲譽。據陳少文於今年6月接受傳媒訪問提供的數據,當年被罰停賽的運動員有3人,包括後來奪得亞運金牌的陳潤韜、銅牌得主林文勝和沒有獲獎的黃廣燊。

  廉政公署發言人19日接受查詢時拒絕評論涉案運動員的姓名及資料,並表示未對其他涉案人士採取行動。

  這次健美貪污風波源自2005年10年在韓國舉行的第40屆亞洲男子健美錦標賽,當時香港隊代表陳潤韜、林文勝和黃廣燊賽後無法通過藥檢,被亞洲健美協會判罰停賽2年。

  廉政公署19日指出,調查後發現,當時陳少文涉嫌與一名被停賽的健美運動員串謀,在2006年5月至2007年2月期間,讓亞洲健美總會秘書長從該運動員接受1萬美元(約7.8萬港元),作為縮短或撤銷該運動員禁賽期的報酬,令他趕及參與2006年多哈亞運會。

  據陳少文早前向傳媒提供的數據,當時香港健美總會也有就3人的禁賽期上訴並獲判得直,3人刑期一律由2年減至1年。

  多哈亞運會上,陳潤韜在75公斤級賽事奪得金牌,林文勝則在男子90公斤級別獲得銅牌。

  廉政公署19日正式起訴39歲的陳少文,他被控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

  此外,陳少文同時涉嫌一項欺詐罪名。廉政公署指出,陳文少涉嫌在2007年底至今年5月15日期間,在健美總會截至2007年3月底的週年財務報表內,偽報康文署資助節目的結算表內所列的實際支出的金額均為真實的金額,詐騙資助額共逾25萬港元。被告將就兩項控罪于週五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審理。被告已獲准以保釋外出等候提堂。

  康文署發言人回應,由於事件進入司法程式,該署不能評論,但強調這次屬個別事件,對香港體壇和年底舉行的東亞運動會不會有負面影響。發言人稱,康文署向體育團體提供資助舉辦活動,各資助計劃均經過審批和設立監察機制,該署會不時檢討監察措施和諮詢廉政公署等,確保公款用得其所。

編輯:王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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