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網移動版

    台灣網移動版

言浩:陳水扁是把“雙面刃”

2010-06-17 13:58:00
來源:
字號

  陳水扁一家人的心情大好。

  臺灣高等法院二審宣判,判決陳水扁夫婦從一審的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均減為20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10年。扁、珍兩人的罰金也減到新台幣1.7億、2億元。陳致中夫婦更開心,兩人的刑期都減少了接近一半,罰金從數億新台幣降為數千萬,簡直像零花錢一般,不在話下。

  二審法庭對扁集團犯罪意圖的認定,還算和一審一致,但在個別案件的看法有差異,使得在量刑上有頗大的變動。高院的判決書上有“以權牟利、公款家用、以私害公、辱壞官箴”等用語,二審合議庭採信陳水扁將公務機要費用於機密事項的説法,所以他們侵佔公款的金額,算來只有1000多萬元。

  陳水扁夫婦在一審被判決的“貪污罪”改成“偽造文書罪”,量刑上就輕了許多。但是這種邏輯完全站不住,偽造文書的目的何在?全家上下齊心侵佔公款的動機明確,罪不可赦,應量以重刑。有犯罪的動機,也有侵佔公款的事實,刑罰的輕重,卻由侵佔公款的數目來決定!二審合議庭的眾法官,竟如此是非不明,法制觀念薄弱,才是臺灣司法系統的最大隱憂。
 
  臺灣的司法審判,通常由人的因素影響判決結果。特別是這種政治性極強烈的案子,主審法官的個人政治傾向十分關鍵。從審判結果來看,二審合議庭的法官滿懷著為扁家一心開脫、從輕發落的善心。他們沒有將一審結果全面推翻,是因為扁集團的犯罪證據堆積如山,總不能完全視而不見。

  不久前,陳水扁被控于任內侵佔“機密外交款案”,臺北地方法院宣判,陳水扁無罪。法官認為,沒有證據足以證明陳水扁有侵佔的犯行,檢方所提出的證據不足以證明,所以判決無罪。

  陳家人的手氣轉了,一連勝了兩局,今後大有可為。陳水扁聆聽二審宣判之後,一再推崇合議庭主審法官,説他已經恢復了對司法的信心。但是在庭外,陳致中説對這次的判決不能接受。他們會繼續上訴,爭取還個清白,因為他們都是無罪的受害者。特偵組也不會對二審結果善罷甘休,將上訴最高法院。這些案子要繼續纏訟下去。

  扁迫切希望停止羈押,在庭上大聲申訴,名譽是他的第一生命,要留在臺灣力爭自己的清白,打死我也不會逃亡!如果法庭交保釋放,一週內就匯回那5.7億元新台幣。合議庭當場沒有作出裁決,擇日再開羈押庭。扁還押,又回到“鬼地方”待著。

  這就相當過分了,二審庭長如此重案輕判,已證明他相當同情扁。庭長早劃出道來,只要扁家將瑞士的7億元匯回來,交保的可能性就很高,如果不匯回來,可能性就很小。這邊扁家還玩花樣,一點一點不情不願地匯錢,還拿有價證券來湊數,號稱已經匯回4.7億元新台幣了。又同合議庭長耍心機,還想交換條件,先放人一個星期之後錢就如數匯到。這麼有把握,為何不先匯錢回來?討價還價只能讓自己吃虧。有那麼多錢,恢復人身自由要緊,何必因小失大。

  扁案宣判的當天,蔡英文沒有行程,四大天王從蘇貞昌到遊錫堃紛紛走避,不見人影。記者曾詢問蔡主席,扁如果被釋放,會不會請他站臺輔選?小英子嚅嚅地説:再看吧!綠色“立委”王幸男奉勸扁出獄後不要在政壇上活動。國民黨“立委”李慶華認為,陳水扁獲釋對國民黨來説是大利多。中間選民對他反感甚深,有助於國民黨在北部三都的選情。但是事情的發展也不會那麼簡單,扁一直是把“兩面刃”,端看他怎麼耍這把刀。(作者:言浩(臺灣),曾任臺灣《聯合晚報》主筆、《中國時報》專欄作家)

[責任編輯:趙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