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留守兒童刻不容緩

時間:2015-08-31 13:49   來源:台灣網

  最近看的一部電影《天邊的孩子》講的是留守兒童花花的故事,她是位於偏遠的紅旗村的一個失聰的孩子,由於家庭的經濟問題,父母和村裏的大多數的農民一樣都外出打工了,把花花留給了年近花甲的村長照顧,花花每天都站在山上看向遠方有沒有歸來的父母,或者跟著快遞員大哥看看有沒有家長寫的信,那渴望親情的眼睛,讓我不禁潸然淚下。

  隨著農村父母離鄉進城打工、經商人數的增多,農村兒童留守農村而無人照管的人數也在不斷增多,調查顯示:我國有1.2億農民常年在城市務工經商,産生了近2000萬留守兒童,其中14歲以下佔86.5%.他們失去父母庇護,身心、學習、成長都面臨著失管、失教和失衡,由此引發了諸多社會問題,同時,也引起了社會各界對這個群體的關注。留守兒童存在的問題和解決方案大致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説。

  一、關於留守兒童存在的問題基本可以分為以下幾種:

  1、學生成績不佳,在校表現不優。由於這些孩子在留守期間是和年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親友生活在一起的,監護人文化水準低,沒有能力輔導孩子的學習,重養輕教,致使孩子的學習得不到有效的督促和引導,大多數留守兒童在學習上自覺性差,紀律不強,沒有良好的學習習慣,被動地學習,學習成績較差。

  2、心理封閉和情感世界問題。“留守兒童”由於在情感上缺少健全的關愛和溝通,容易産生心理障礙。長期與父母分離,導致留守兒童在日常生活中享受不到父母的關懷,遇到困難不能從父母那裏找到感情的支援,在學習、生活過程中出現一些差錯得不到及時的引導、糾正,久而久之,便形成一些明顯的心理行為問題。如感情脆弱,自暴自棄,焦慮自閉,缺乏自信,悲觀消極。

  3、道德行為差。由於缺乏有效監管和教育,留守兒童往往對事物分不清好壞和是非,不能正確地看待問題,容易受社會上反面現象的影響,容易養成一些不良行為。例如:經常説謊,愛説髒話,不服管教等。而且父母對孩子是要什麼就給什麼,這種愛的方式,在兒童的心理邊逐漸形成了兒童的“金錢萬能”的價值觀和“逍遙享樂”的人生觀。他們沒有任何勤儉節約與艱苦奮鬥的概念,沒有正確的取向與人生取向。

  4、家庭教育缺失,越軌現象嚴重。農村留守兒童由於缺乏父母的有效監管,生活習慣和行為習慣都不好。在家裏,他們不講求個人衛,在學校,不遵守校紀校規,自由散漫,遲到、早退、曠課現象經常發生。在社會上,他們缺乏禮貌待人的常識,他們中抽煙、賭博、打架、酗酒、沉迷于網吧等。未成年人需要正確的引導和教育,而留守家庭一般都卻無法給予,從而導致留守子女極易産生犯罪和越軌行為。

  二、這些留守兒童問題出現的主要原因有:

  1、.監護人自身因素有欠缺。一是責任意識不強。不能像對自己孩子一樣嚴格的管教留守兒童。二是監護責任不明確。監護人往往重視外在或者物質方面的從何忽視精神和內在修養的培養。三是監護精力跟不上。監護人多是老年人,自身都需要有人照顧,所以沒有很多的精力去監護留守兒童。

  2、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滯後。現今社會,城鄉發展差距大,尤其是邊遠山村經濟更是落後。許多家長通過外出勞作改善經濟條件,從而使兒童成為了留守兒童。因此,我們認為,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滯後是造成那些留守兒童問題的最根本的原因。

  3、複雜的社會因素難辭其咎。由於家庭生活的不完整,留守兒童過早過多涉足社會的各個方面,但是由於他們的價值觀人生觀不成熟,不能正確地能辨明是非,染上許多社會的不良習慣。

  4、社會因素中還有一個不可忽視的方面就是:歧視農民工子弟。由於存在部門利益至上的緣故,各級政府已經制定的有關進城農民工子弟在其父母工作地接受同等教育的政策不能落實,進城農民工子弟無法享受與當地兒童同等接受教育的權益。

  三、思考與建議

  留守兒童問題是伴隨工業化、城鎮化進程和勞動力轉移産生,並將長期存在的社會問題,解決好這個問題,關係到家庭關係的和諧,關係到未來人口素質和勞動力的培育,關係到農村經濟和社會的協調發展,也關係到社會穩定和可持續發展。因此,各個家庭、整個社會乃至各級政府都應該站在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來認識這一問題,以人的生存與發展為本,採取有效措施,從政府和社會兩方面加以考慮和解決。

  政府:

  1、各地政府和教育部門應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合理調整學校佈局,加大寄宿制中心學校建設,讓留守兒童儘量住在學校。

  2、調整人口管理制度,逐步取消戶籍差別,並將解決留守兒童問題與城市民工子女入學問題有機地結合起來,實行農民工“市民待遇”,從根本上解決留守兒童問題。

  3、各級政府特別是教育部門應該給予一定的扶持和幫助,政府應合理分擔留守兒童的教育成本,取消所謂的借讀費和擇校費。

  4、要改革學籍管理方式,為異地農民工子弟建立流動學籍,要取消異地學生必須回原籍地參加中考、高考等制度,最大限度地降低進城農民工子弟在其父母工作地入學的門檻,保障其享有與當地兒童相同的接受同等教育的權益,使長期在外務工的父母能把孩子帶在身邊上學,從源頭上減少或消除留守兒童群體。

  社會:

  1、建立多種形式的留守兒童的保護網路。比如建立以父母,親屬為主體的家庭監護網路,以基層組織為主體的管理網路,以學校老師為主體的學校幫護網路等,對留守兒童給予對口的幫助。

  2、建立健全留守兒童工作機制。關愛留守兒童工作是全社會的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全社會的參與和努力。將留守兒童工作納入對縣(市、區)、鄉(鎮)政府全年工作考核目標,形成政府、學校、社區、家庭、鄰里多方協同推進的工作格局。

  3、培養和扶持以民間組織為依託的農村留守兒童服務機構。

  然而,要從根本上解決農村留守兒童問題需要全社會,尤其是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幹部,堅持以人為本,樹立科學的可持續的發展觀和政績觀,努力構建真正意義上的和諧社會。

  我們必須全面加快新農村建設進程。發展農村經濟,提高農村人口素質是解決農村留守兒童問題的根本途徑。因此,要積極落實中央的加快新農村建設任務,我們應該堅持全面發展觀,不僅“錦上添花”,而且“雪中送炭”;不僅注重修道路建樓房,而且重視辦好教育提高人口素質;不僅發展經濟提高收入,而且關注民本民生優化社會環境。總之,就是要建設全面和諧的新農村,最終實現從根本上解決農村留守兒童這一重大社會問題的目的。(台灣網網友:昝晶萍)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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