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公司4月1日晚在中國官網首頁挂出CEO蒂姆 庫克署名的“致尊敬的中國消費者的一封信”,信中對此前由於溝通不足導致的顧慮或誤會表示歉意,並表示自2013年4月起,將iPhone4和iPhone4S服務包升級為全部採用新部件的設備更換,並自更換之日起重新計算1年保修期。(4月2日《新華網》)
蘋果CEO公開對中國消費者致歉,是其改正自身存在錯誤的良好開端。但梳理一下事情發生的前前後後,我們卻不難發現,蘋果此次“服軟”是迫於社會輿論對其質疑的不斷升級,而其態度的轉變其實與消費者無關。
按説,侵犯消費者的權益,消費者有理由維權,蘋果也該對消費者致歉。對於國內的消費者而言,媒體曝光只是道出他們不知情的內幕,而要維護自身權益,不外乎兩個方面,要麼以個體或消費者維權組織的名義提前訴訟,讓法律為自己撐腰;要麼乾脆“用腳説話”,再也不購買使用蘋果産品,讓他不得不低下高傲的頭。
可是,在這十幾天裏,針對蘋果的歧視性條款,不但鮮見消費者和消費者組織有何舉動,甚至還有人在網上為蘋果喊冤。而蘋果這次之所以道歉,央視和人民日報等官方媒體的監督雖不斷升級,但蘋果先後發出的兩份聲明,仍然透出固有的傲慢與偏見。最終國家工商總局、國家質檢總局先後表態,要求蘋果必須作出改正,否則予以嚴懲,終於成了壓倒其自傲的“最後一根稻草”,讓其不得不“服軟”。
其實,洋品牌對中國消費者實行雙重標準的事件,之前並不鮮見。去年10月,耐克公司因同樣一款籃球鞋,在國內不但比國外少一個單氣墊,而且價格比國外還貴。如果不是最後被有關部門罰款487萬元,要耐克公司消除對中國消費者的偏見,恐怕還有點難。
事實上,對跨國公司涉嫌違法的歧視行為,總是由政府部門出面施壓解決,而不是由消費者或消費者組織主動成功維權,一方面是消費者組織維權乏力。在當天的報道中,就有針對美素麗兒稱已開封奶粉不退貨的霸道行為,中消協只是指出他是在給消費者設障礙,明顯缺乏誠意,而不是提起集體訴訟,依法為消費者維權。另一方面,一些消費者盲目崇拜洋品牌,使其不擔憂失去中國巨大的市場,從而敢於有恃無恐。
不可否認,蘋果最終能夠“服軟”,是輿論監督和市場監管的勝利,也是消費者的勝利。但作為消費者和消費者維權組織,應該有人為之感動臉紅才是。(高君波)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