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一段3月24日中午發生於蘭州市七里河區仁恒美林郡小區門前,一名疑似“小三”的女子被幾名婦女當街扒衣、潑糞的視頻,經網友上傳微博後,引發了廣泛爭論。3月26日,記者就此事來到事發地點並找到事件目擊者。據目擊者稱,當時參與打人的共有5名中年女子,南方口音。被打的女子係仁恒美林郡的住戶,讓人心痛的是,事發時該女子約4歲的女兒一直在旁邊哭喊求救卻無人理會,事件持續近1個小時。(3月27日 《蘭州晨報》)
被當眾淩辱的人只是“疑似”小三,即她到底是不是小三還不一定,5名女子便對其當眾施暴。如果此人真的是小三的話,也僅僅是道德出軌的行為,本身並沒有違法法律只是有違公序良俗。再者説,一個巴掌拍不響,如果她真的是小三,那麼,5名女子中必然有一個人的丈夫和這個人“勾搭”。可以説,出軌這件事絕非是一個人的錯,與其這樣對小三當眾施暴不如回家質問自己的丈夫到底為什麼吃葷腥,因為這才是問題的關鍵。對小三來説,她到底有沒有錯還不一定,到底是丈夫勾引還是小三勾引尚不清楚便上演這樣的悲劇,對於其人格自尊都構成侵害。
更關鍵的是,5名女子施暴的過程中當著女子小孩子的面,對於幼小的心靈能夠造成何等創傷不容小覷。在心靈上的創傷如果引發成為對整個社會的認識,將會成為一種多麼嚴重的傷害呢?5名女子的怒火我們可以理解,當丈夫和別人走在一起,但是憤怒歸憤怒,首先應該將事情弄清楚,到底是丈夫的錯還是小三的錯。丈夫的出軌九成都有妻子的原因,應該捫心自問卻不是在街頭施暴,對著這個疑似小三的人扒光衣服並潑糞,這種人格上的侮辱非但不能挽回一個即將破碎的家庭,反而會適得其反,在丈夫得知這樣的結果之後,往往也不會回頭是岸。因為如此施暴與女子難道就不會施暴于丈夫嗎?
即使這個人是小三,也是沒有違法的人,也有著自己的人格。對於公民的身體權利和名譽權利任何人不能剝奪,否則,將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將道德的出軌上綱上線到法律的邊界本身説明這個社會中人們的法律觀念到底是多麼淡薄。對於他們身體權利和名譽權利的不尊重同樣可以演變為別人對自己的不尊重。否則,社會的秩序將會混亂不堪,人們需要遵循著道德的條框,更應該遵循著法律的規則。道德上的錯誤並不一定違法法律的規定,比如丈夫出軌和小三在一起的事件並沒有違法法律的規定,只是屬於道德上的缺陷罷了。而5名女子的行為顯然是太惡劣而過火了。(王傳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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