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高曉松爆料稱7月1日後中國音樂産業將進入全面正版化的時代,網路音樂將開始收費。大部分網友則表示,“習慣了免費午餐,無法接受收費模式”。(3月21日 現代金報)
1994年4月20日,中國被國際上正式承認為第77個真正擁有全功能Internet的國家。網際網路使用至今,已經成為人們生活、學習、工作等離不開的必需品。人們越來越多的依賴網際網路,因為網際網路的方便、快捷、高效、資訊量大的特點,註定了它的發展趨勢。越來越多的人們喜歡在網際網路上下載歌曲、電影、資料等,而且是絕對免費的。自然而然人們習慣了這種免費的下載。而今下載歌曲突然準備收費,筆者認為,此舉實行很難!
其一,我國上網費用高。截至2007年第一季度,我國網際網路上網人數達到1.44億,其中寬頻上網用戶9700萬戶。中國網民平均每月實際花費的上網費用為83.5元。如果按絕對的貨幣價格計算,美國人只要以中國人1/12.88的價格就能買回相同的資訊量。《中國的資訊革命:推動經濟和社會轉型》的報告披露:發達國家網際網路使用資費不到其網民收入水準的1%,而我國的比例超過10%,是發達國家的10倍。由此可見,中國人的網際網路資費非常之高,如果在高額網費之上再加收歌曲下載費用,相信一半以上的用戶不會埋單。
其二,十幾年來的上網習慣不容易改變。我國網民已經習慣了從網路下載歌曲等免費資源。畢竟網民都交納了網費。那麼既然繳納了網費,就應該享受網路資源。筆者認為而由於下載的費用,是否應由收取用戶網費的通訊公司繳納。亦或者由可下載歌曲的音樂網站繳納。一來他們可以運用網站鑲嵌廣告來賺取費用,二來網站也會得到更多的宣傳,由此帶來的商機、利益,來支付網民的下載費用也是合乎情理的。
其三,我們縱觀世界上其他國家的下載歌曲收費情況,成功案例屈指可數,而在中國這種網民習慣了免費下載的情況下,執行起來必然是困難重重,前景不容樂觀。相關調查中,57.31%的網友都選擇了“反對,下載應該免費”的選項。
綜合以上分析,筆者對“網路音樂將收費”的執行並不看好。音樂人的現狀,是否可以多考慮下其他途徑?畢竟網際網路是為了方便大眾的,資源共用應該本著免費的原則。如果下載資源需要收費,那麼網民上傳資料,是不是也應該得到報酬?如此發展下去,筆者甚為擔憂。面對此種情況,筆者不禁想問,網路歌曲下載收費,元芳你怎麼看? (台灣網網友 鄒卓)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