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胺洩露”隱患是麻痹禍根在失職

時間:2013-01-07 14:20   來源:台灣網

  山西潞安天脊“1231”苯胺洩露事故指揮部今天上午召開第三次新聞通氣會。山西省長治市市長張保表示,12月31日事發後,企業上報的苯胺外泄量是1-1.5噸,數量比較小,認為這是一個一般的安全生産事故,企業完全能用自己的力量處置不會形成大事故。也沒有想到事發出現是由於企業對自身設備設施管理不善,造成苯胺通過雨水和污水管道泄入濁漳河造成污染。沒想到一起當時認為一般的安全生産事故能發展成環境污染的大事。(1月7日 中國廣播網)

  “沒想到”的問題太多。“是故人皆輕小害,易微事,以多悔”,意思是大家容易對小事疏忽懈怠、麻痹大意,但就是這樣一些不起眼的小事往往卻釀成大禍,令人追悔莫及。特別是涉及到安全生産的問題,看似一個小小的事故,有可能導致大問題。苯胺外泄,不管是洩露一噸、兩噸,還是幾頓,甚至更多,不管導致的是小事故還是大事故,其發生和擴大的機制道理都是一樣的。因此,只要有洩露事故就應該高度重視。

  出了事就要敢於承擔。企業發生洩露事故,就應該一邊上報真實情況,一邊採取補救措施,而二者互不衝突、互不耽誤,上報事故並不影響採取補救措施。而作為主管部門,既然收到了企業的事故上報,就應該組織人員,第一時間趕往現場,調查核實情況,指揮現場事故處理,而不是坐到辦公室裏,聽彙報,僅憑主觀臆斷是難以對事故作出準確研判的。現實中,安全生産事故一旦發生,跟此有關的企業,監管部門等相關人員,都害怕擔責,害怕被處理,難免出現瞞報、遲報、謊報的情形,因此,僅僅靠彙報是難以掌握事故真實情況的。

  避免安全生産事故還需監管給力。很多時候,往往是發生了大事故後,相關監管部門、監管人員才會大張旗鼓地重視安全生産工作,才會想到去追本溯源排查隱患。而習慣做法成了,這個指示那個指示層層指示無人落實,這樣整改那樣整改樣樣整改文山會海。事故多了,人就麻木了,我們總是習慣於逃避,將提高警惕當成放屁,缺乏將隱患徹底根除的勇氣。大事故發生當然要處理人,但是處理不是目的,處理挽不回損失,只是希望從中能真正汲取教訓,真正避免下次事故的發生。(台灣網網友 徐尼基)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編輯:扶海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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