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華西都市報》報道:四川宜賓將新建的宜賓機場更名為“宜賓五糧液機場”,宜賓五糧液機場是全國首個以企業命名的機場,遷建工作將力爭在今年內動工。
宜賓用“五糧液”命名機場,是可以理解的,“五糧液”馳名天下,已經超越了宜賓的地界,在某種程度上,“五糧液”不僅是中國的“五糧液”,也是世界的“五糧液”。用“五糧液”命名機場,打的是命名經濟牌,將吸引全球的目光,拉動宜賓經濟的發展,實現多贏。
打命名經濟牌,在國外,不是什麼新鮮事,但對我們是個新事物,我們是稚嫩的新手,不善於打,甚至不太敢打,往往用“過氣”了的條條框框束縛自己的手腳,由此便不難理解此事件何以引發熱議了。隨著我們進入改革開放的“深水區”,我們將會面臨越來越多的新事物,當有寬容的心態,豁達的胸襟,不必動不動大呼小叫,大驚小怪,這才是明智的。
當然,打命名經濟牌,也不能頭腦發熱,胡打瞎打,應頭腦冷靜,深入研究一些問題。
命名尤其是改地名,具有嚴肅性,不能像換衣服那樣經常改動。特別是那些著名的旅遊城市,某些名稱、稱謂已經在歷史的長河中打下了不可磨滅的烙印,在國內外遊客心目中形成了一致認同的“定位”,若頻頻隨意地改名,會造成歷史傳承的迷失,讓海內外遊客打不到北。改地名,要體現地方經濟文化的特色與傳承,符合當地風土習俗,應具有歷史的恒定性,要得到當地及國內的普遍認可。要符合法律法規,符合慣例。因而,打命名經濟牌,要有法治意識,要研究相關法律法規,研究國內外的慣例,廣泛徵求國內權威專家及當地百姓們的意見。拿宜賓用“五糧液”命名機場這件事來説,中國政法大學航空與空間法研究中心研究員、中國航空法律服務中心首席專家張起淮接受早報記者採訪時則稱,宜賓將新機場命名為五糧液機場的做法既違規,也違反慣例。據張起淮介紹,機場按照行政區劃和地理位置起名,不管是民用機場還是軍用機場,都沿用這個慣例,而且有相關規定。顯然,用企業命名機場,涉及到修訂有關法律法規,且經過行政許可程式報國務院政府部門批准,這是耐人尋味的。
用知名企業的品牌命名,還要認真研究企業的生存發展週期。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生生死死,對企業可謂家常便飯。知名企業也不可能長命百歲,夭折是可能發生的事;知名企業的産品也是新陳代謝、不斷升級換代的。倘若企業“關門”倒閉了,其産品又升級換代了,怎麼辦?是否需要改名?豈不陷入尷尬的境地?因此,對那些具有百年大計、千年大計性質的大型基礎設施、建築等,不宜用知名企業的某些品牌來命名。(台灣網網友:于文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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