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相差“16歲”的“瑪格麗特”于這個初冬相逢在國家大劇院首屆舞蹈節上。率先上演的是約翰 諾伊梅爾編舞1978年首演的《茶花女》;另一部是弗雷德里克 阿什頓創作于1963年的《瑪格麗特與阿芒》。
諾伊梅爾創作的三幕舞劇,將近三個小時,他忠實于原作,甚至達到了某種“偏執”的程度。故事開始於女主人公瑪格麗特去世,一塊寫有“出售”字樣的海報立於舞臺一側,寫的日期是1847年3月16日。年份正是瑪格麗特原型阿爾豐西娜 普萊西去世和小仲馬開始小説《茶花女》那一年。人去樓空,阿芒手捧瑪格麗特生前的一襲紫裙,故事“回閃”到兩人初次相逢,在劇院觀看芭蕾舞劇《曼儂》。
小仲馬的小説中曾一度提到過普雷沃神父的小説《曼儂 雷斯戈》。瑪格麗特和曼儂都有著悲慘的命運,諾伊梅爾巧妙地將“戲中戲”編排到舞蹈中。好幾段瑪格麗特與曼儂,阿芒與葛裏歐(《曼儂 雷斯戈》中的男主角)的“舞中舞”,悲劇色彩不斷疊加,這也是諾伊梅爾戲劇芭蕾的一大特色。
如果諾伊梅爾的《茶花女》像是一道精緻豐盛的大餐,阿什頓的《瑪格麗特與阿芒》就是一杯濃湯,將男女主人公淒厲的愛情熬煮在短短30分鐘裏。阿什頓著眼于集中體現悲情劇情,沒有太多時間來鋪墊男女主人公的感情,而是採用了大量的托舉和自由動作,具有濃烈的抒情性。
這兩個作品看似無太多可比性,實則內含太多的巧合。比如,它們的誕生都與兩位女芭蕾舞者有關。阿什頓是為瑪戈 芳婷量身定做的。1961年阿什頓看了費雯麗演的舞臺劇《茶花女》,大為感動,因此想要為自己的繆斯女神芳婷做一部芭蕾舞版。
而諾伊梅爾創作動機則是為了斯圖加特芭蕾舞團首席瑪茜婭 海蒂。1973年諾伊梅爾參加編舞大師約翰 克蘭科的葬禮,答應了克蘭科首肯的芭蕾女星海蒂,會竭盡全力幫助舞團。直到1976年,一次與海蒂的晚餐,諾伊梅爾才突然産生為她創作《茶花女》的想法。
在音樂選擇上,兩位編舞大師也不約而同地避開了威爾第的歌劇音樂,只不過兩人經歷大不相同。除了費雯麗的舞臺劇激發了阿什頓創作的衝動,另外兩部電影嘉寶的《茶花女》和阿倫 雷奈導演的《去年在馬利昂巴德》都給了他創作的靈感。但是音樂一直沒有著落,直到某個晚上聽到了李斯特鋼琴奏鳴曲,連芭蕾舞蹈動作都在腦中成形了。阿什頓決定用李斯特一個重要原因是茶花女的原型阿爾豐西娜 普萊西不僅和小仲馬交往過,還和李斯特有一段情。
而諾伊梅爾選用音樂的經歷可是頗費週折。他曾想過用威爾第的音樂,但是後來放棄了,因為他不想自己的作品只是威爾第的一個“附屬”。當綵排臨近的時候,他找到樂團指揮Gerhard Markson徵詢他的意見。Markson給了幾個選擇,肖邦、柏遼茲,或兩者都用。最後諾伊梅爾選擇了肖邦,因為肖邦有著和瑪格麗特類似的經歷:兩人都在巴黎沙龍默默無名,兩人都受病痛折磨。
兩部作品最大的不同在於,結尾的處理。忠於原著的諾伊梅爾選擇瑪格麗特孤獨倒在舞臺上;而阿什頓則讓瑪格麗特死在阿芒的懷裏。我個人偏好阿什頓的方式:瑪格麗特被阿芒抱起,手臂絕望地伸向黑暗的空中,最後一吻之後,撒手人寰。情感濃烈真摯,感染力更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