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演唱會之前,深圳衛視、四川衛視等均爆出楊鈺瑩有望登臺的消息。然而,觀眾在這幾家衛視均未看見楊鈺瑩的亮相,難道她這一次復出又以失敗告終?記者聯繫深圳衛視獲悉,原來此次未能參加跨年,是因為審批時未通過。(1月3日《半島晨報》)
去年12月22日,久未露面的楊鈺瑩和老搭檔毛寧同時出現在深圳衛視的《年代秀》節目中,兩人還合唱了一曲《在我生命中的每一天》,也同時宣佈復出。然而,深圳衛視的一位工作人員回應:“我們在正式邀請她參加跨年演唱會之前向相關部門做了申請,但最終沒有通過,所以非常遺憾。”
楊鈺瑩的復出受阻,對稍有政治經驗的人來説,都不會感到奇怪。也正因為如此,深圳衛視在向楊鈺瑩發出跨年演唱會的正式邀請前,必然會向其主管部門請示。這既可能是主動的,也可能是被動的。所謂主動,就是跨年演唱會比不得那個《年代秀》節目,時間長,影響大,不請示,萬一中間領導怪罪下來,臨時換人,不好向觀眾交代;所謂被動,即上次《年代秀》節目讓楊鈺瑩曝光,各路媒體轟炸式的報道,引來“領導不高興”,這回不得不再請示。
其實,主動也好,被動也好,領導對這個有爭議的明星復出必然是慎重的。因為事情雖然過去了十多年,但遠華案的主角賴昌星剛剛被引渡回國受審,而遠華案的主犯之一、賴昌星的侄子賴文峰當時被傳與楊鈺瑩“有一腿”,楊鈺瑩也正因為此息影歌壇。對這樣一個敏感人物,在這樣一個敏感時期通過國有電視臺復出,領導不掂量再三,那他還能做領導嗎?可以説,楊鈺瑩的歌雖然唱得不錯,但太缺乏“政治經驗”,選錯了“復出”的時機。而另一個與遠華案説不清道不明的董歌星,雖然專唱“紅歌”,也沒能喚起領導的同情,在“復出”的道路上還不是一波三折?何況你楊歌星,唱的不過是卿卿我我的甜歌,對領導們來講,還不是“有你也過年,沒你也過節”!畢竟,那個遠華案,不是普通的走私案,那是關涉眾多高官的腐敗案。領導們沒必要為你去承擔政治風險。
領導們不願承擔政治風險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楊鈺瑩的歌畢竟受到許多觀眾的喜愛,對其也不應該採取“因人廢歌”的態度,何況當時的楊鈺瑩也不一定清楚賴昌星和賴文峰走私案的事情,她也有與賴文峰自由戀愛的權利,時下的歌星,有幾人不是見錢眼開,為金錢獻身的。最重要的是,法律並沒有剝奪楊鈺瑩的政治權利,她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合法公民。既然如此,有關方面不能只考慮自己的政治風險,而在實際上剝奪了楊鈺瑩的公民權利。沒有通過申請的理由是什麼,還是應該向楊鈺瑩、向公眾説清楚的。至於楊鈺瑩需要總結記取的人生教訓,那是另一回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