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龍岩市電視臺製作人鄧村堯從自己居住的新羅區廣播電視局宿舍出門,準備去距離單位門口4米之遙的店舖買些東西,以繼續加班。突然,一個頭戴紅色摩托車密閉頭盔的男子從鄧村堯身後衝了出來,迅速揮刀將鄧村堯的左腿砍傷。“我想跑,但腿骨被砍斷,就倒了下去。”鄧村堯對記者説。(《中國青年報》11月8日)
記者被罵、被打,乃至被砍,都已不是新聞,鄧村堯的不幸只是其間的一個縮影。記者被人們激賞,甚至被稱為無冕之王,但是光鮮的背後,常有痛苦和難以言明的焦慮。比如,調查顯示,不少記者感嘆“在煎熬中前行”,有記者自嘲“咱最多是無眠之王,企圖以清醒逃避黑夜,妄想用燈光照亮未來”。
11月8日是我國第十二個記者節,它喚起我們對記者權利生態的再度思考。
如何保障他們的人身安全?如果連最基本的人身安全都沒有保障,一切皆是虛妄之談,近年來記者被毆打已經越來越多,在公共事件中探尋真相時所受到的阻撓也越來越多。記者被打、被砍,受辱的不只是記者本人,或者其所在的新聞機構,這更是對民意和公共利益的侮辱。由此,司法部門應該積極介入。
猶記得去年10月22日,廣東省委書記汪洋在與南方日報的新聞工作者座談時,緊握著《南方日報》深度報道記者胡念飛的手説,“以後遇到困難告訴我,我派人保護你。”一句“我派人保護你”感動了無數記者。記者需要的保護,是制度性的援助,是法律的撐腰,是正義的呵護。
如何保障記者的採訪權?有官員甚至揚言,“我為什麼要接受你們採訪啊?我不接受採訪,你們又能把我怎麼樣?”如果權力粗暴拒絕採訪,記者的採訪權就難以得到有效保障。為了保障這一權利,國家新聞出版總署連續發出《關於保障新聞采編人員合法採訪權利的通知》、《關於加強新聞采編活動保障工作的通知》、《新聞記者證管理辦法》等等,但這些規定被少數官員嗤之以鼻。如何保障記者的知情權、採訪權、發表權、批評權和評論權,需要更深入的制度推進。
記者如何才能是記者?“筆下有財産萬千,筆下有人命關天,筆下有是非屈直,筆下有毀譽忠奸。”人們常用這句話提醒記者下筆應謹慎。誠然,一個對責任與操守充滿敬畏感的記者,會善待自己手中的筆,會尊重手指下的鍵盤,力求每一篇報道都經得起檢驗。
做到這些還不夠,新聞界前輩林白水説:“新聞記者應該説人話,不説鬼話;應該説真話,不説假話!”史亮才則説:“人有人格,報有報格,國有國格,三格不存,人將非人,報將非報,國將不國!”前輩風骨,不可流失。作為記者,不現實不行,太現實也不行,光有理想不行,沒有理想更不行。忠實記錄,堅守正義,不茍且,有擔當方能對得起記者這個稱號。
此外,應看到的是,在自媒體時代,人人皆是記者,記者遭受諸多挑戰,不僅有權力構陷與資本收買,還包括職業發展困惑。但是,“你所站立的那個地方,正是你的中國。你怎麼樣,中國便怎麼樣。你是什麼,中國便是什麼。你有光明,中國便不黑暗。”記者不僅是採訪者,報道者,也可以是行動者。
知名記者鄧飛發起“免費午餐”公益項目,在接受採訪時他感嘆,“我做記者十年,寫了近兩百篇調查報道,是用輿論監督來盡一個記者的社會責任。但‘免費午餐’給我最大的感受就是我們自己可以去做公益建設,實現一些事物的直接改變,更好服務社會和國家。”如今,“免費午餐”使無數孩子受益,並推動了制度建設,這是另一種記者,也是記者的另一種榮光。
記者節只有一天,但365天都屬於記者,在記者節裏其實不必有太多哀嘆。記者是誠實的記錄者,更是堅定的行動者。懷揣著理想,樂觀而努力地前行,我們的社會也許因此變得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