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文化成為民族復興的支柱産業

時間:2011-10-14 10:59   來源:中國網

  胡錦濤總書記在“七一”講話中明確指出,把加快發展文化産業作為形成與我國國際地位相對稱的文化軟實力、創造出中華文化新輝煌的一項重要舉措。這為我們進一步加快發展文化産業指明瞭方向。

  建設文化産業是方興未艾、可持續發展的産業,是國家經濟發展一個新的經濟增長點,通過文化的大發展來進一步推動經濟的發展,必將為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帶來巨大的促進作用。

  縱觀改革開放以來,我黨極為重視文化産業的發展。黨的十五屆五中全會強調,要完善文化産業政策,加強文化市場建設和管理,推動有關文化産業發展,這是中央文件中首次提出“文化産業”概念。黨的十六大又進一步明確把文化區分為文化事業和文化産業,強調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業、一手抓經營性文化産業,這標誌著我黨在文化建設的認識上實現了重大突破,對文化産業發展具有里程碑的意義。黨的十七大又強調,要大力發展文化産業。2005年,中共中央、國務院下發《關於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把加快文化領域結構調整、培育現代文化市場體系、形成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的文化産業格局作為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的重點任務進行了系統部署。我國文化産業開始步入了一個引導發展、探索試點的階段。黨的和國家一系列推動文化産業發展相關文件政策的出臺,從文化産業典型案例的推介到國家文化産業示範基地的推選,從民間文化公司的大量涌現到國家級文化産業示範園區的建設,從一些文化單位推向市場試點工作開展到市場化運作的文化産品日趨繁榮,我國的文化産業發展迎來了嶄新的春天,具有了更加廣大的發展空間,標誌著我國文化産業已進入一個新的發展階段。

  2010年7月,中央政治局專門就深化文化體制改革專題召開了第22次集體學習,胡錦濤總書記明確提出了“三加快一加強”的文化改革發展總體佈局,強調要加快發展文化産業,增強文化産業整體實力和競爭力。國家“十二五”時期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綱要,從奪取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勝利、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的高度,明確提出未來五年要推動文化産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産業。

  回顧我國文化産業走過裏路程,應當説中國文化産業成績喜人。中國社會對文化産業的認識有了巨大的提升,文化産業逐步從理論界的一個邊緣化屬性,上升為國家發展規劃的重要概念。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又進一步明確提出,推動文化産業成為國民經濟的支柱性産業。可見,黨和國家對文化産業在發展中不斷探索思考、定位和規範。

  但是,我們也應該承認,眼下,我國文化産業尚處於總量大、水準不高、對國民經濟影響還較低的地位,面對西方強勢文化及其産業體系、經濟體系、資本體系對我國文化的強力衝擊,以及我國文化産業自身發展過程中的深層次問題,我們還有待解決和接受考驗。

  文化是民族凝聚力和創造力的重要源泉,文化發展的生機和活力,事關經濟社會科學發展的創造力和持久動力,事關人民幸福安康的精神風貌和整體素質,事關國家綜合實力和國家安全,事關中華民族的凝聚力和精神力。因此,在發展文化産業時,我們必須要有民族使命感和國家責任感,要結合産業發展的整體要求來把握特色優勢,挖掘、創造、發展那些群眾喜聞樂見、健康向上、文明道德的文化産業和打造文化品牌。

  其一,要充分發揮文化的創造力,發展具有民族特色地方特色的龍頭文化産業。豐富多彩的民族文化是我們民族和國家不可多得的寶貴財富,但要在現代市場需求和科技發展中成為具有市場競爭力的文化産業,就必須把這些資源進行更加合理的有效配置優化,讓我們民族的資源優勢轉化為文化産業優勢。文化産業又是人文精神的體現,具有思想創新可變性極強的特點,文化創造力的大小將從的活力反映在其發展能力、人才、品牌和資本、科技,以及市場需求和拓展水準對原創産品的創新力等,,所以優化配置各種有可能開發的民族文化資源尤為重要。應選擇不同的類別獲得突破之,再利用其輻射和帶動作用,促進區域發展,從進而實現整個文化産業的全面發展。

  其二,要建立人才培養機制,發揮創新型領軍人才的智慧和創造力。人的素質高低在社會發展中發揮著巨大主導作用,尤其對文化這種特殊産業發展更具有無可替代的促進作用。因此,培養、發現具有創新勞動素質的人才,是文化産業能否具有市場發展競爭力和廣闊前景的關鍵。對於文化特殊人才要努力使他們的智慧有效地成為文化産品生産力,使他們能有足夠的積極性參與文化行業的經營管理中,這是我們要努力做到的工作。

  要重視民間藝術家,他們是文化産業生産特色産品者,也是打造頗具市場競爭力産品的“智慧加工廠”,因而圍繞他們以高校為依託,建立人才培養機制,充分發揮好民間文藝家的傳承作用,讓其走入高校課堂,對於特色人才培養,做大作強文化特色品牌可以帶動文化産業可持續發展。

  其三,要建立健全産業法規體系,制定出相關文化同類産品標準。産業是市場經濟條件下的鏈條,其要取得發展必須按照市場運作規律進行規範化,因而建立健全政策法規體系則是規範化發展的前提和基礎。當前,文化産業的發展受到了立法滯後的制約,建議相關部門應儘快制定《國家文化産業發展促進法》,以法律約束文化行業的經營行為,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保障文化行業的經營者的權益。

  那些具有市場競爭力和發展潛力的文化産品,多都具有其相對獨立性,這為消費者購買産品的真偽鑒定帶來了麻煩,因此,建議國家相關部門儘快制定行業門類標準和權威鑒別機構,以推動文化産業健康、有序地發展,讓文化産業發展將在更寬領域、更深層次、更高水準的開放市場的環境下進行,以適應市場經濟的大發展。

  其四,要建立健全促進文化産業創新與執行力。創新是文化的生命,是推動文化産業充滿活力的基礎,也是促進社會主義文化大繁榮的必要條件。儘管我國的文化産業尚處於發展時期,原有的一些運作機制已經不能完全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因此,要在深化文化産業體制改革、創新文化産業運作機制上下工夫。從目前情況看,我國文化産業創新力不足,已成制約我國文化産業發展的障礙。此外,執行能力不足也成為影響我國文化産業做大、做強的主原因。文化産業要勝任國民經濟支柱性産業的新決策,必須在創新與執行力上取得實質性的突破。

  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發展文化産業,是中央作出的關係到中國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重大決策。胡錦濤總書記曾指出,要加快發展文化産業,認真落實文化産業振興規劃,精心實施重大文化産業項目帶動戰略,推進文化産業結構調整,培育新的文化業態,提高文化産業規模化、集約化、專業化水準。要精心打造中華民族文化品牌,提高中國文化産業國際競爭力,推動中華文化走向世界。

  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建設已經取得了可喜的成就,儘管還面臨許多挑戰。面向未來,我們有理由相信,隨著將召開的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即將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頒布實施,我國文化産業一定會成為支撐我國文化産業在全球文化中的博弈,文化産業大發展大繁榮的新的春天到來了!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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