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颱風“鲇魚”雖未登陸臺灣,但週邊環流和東北季風“共伴效應”,讓臺灣東部地區連日大雨,不少民眾受困山區,經眾人搶救才脫險。這些執意入山者耗費救援資源,引發社會議論。有感於“人命寶貴”及救援行動勞師動眾,宜蘭縣長林聰賢主張研擬自治條例,不必等“中央”發佈颱風警報,就對擅闖危險區域者開罰。臺灣《聯合晚報》20日發表社論指出,在“天威難測”的今日,因地制宜的防災新觀念,確是助人保命的良策。
社論説,氣候變遷導致降雨屢破紀錄,從去年八八風災到今年凡亞比颱風,已讓臺灣付出慘痛代價。此次“鲇魚”尚遠,卻已讓臺東颳起相當於中臺的巨風,宜蘭大同單日降雨量破表也令人措手不及。種種跡象顯示,當極端氣候愈來愈頻繁,與其依賴“中央預測”,還不如“在地實測”更能掌握具體而微的氣象變化。
目前“中央”雖訂有災害防救法,但如林聰賢所説,“中央”認定的天然災害都是以“氣象局”預報為主,極端氣候卻使得“中央”級的預報愈來愈失準,無法掌握各地特殊情況。例如這次“鲇魚”颱風根本沒有登臺,“氣象局”也未發佈海上、陸上颱風警報,但臺東的狂風、宜蘭的豪雨,都到了足以構成災害的標準,如果死守防災原則,可能導致更多人命和財産的損傷。
事實上,對於小區域的災害防救,“中央集權”往往顧慮牽一髮而動全身,缺乏機動與效率;實有必要以“地方分權”提早預防,即時搶救。目前放不放颱風假已屬“直管市長”、縣市長許可權,就是“中央”權力下放、因地制宜的最好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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