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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耽誤普選 香港民主如何前行?

2015年05月07日 08:08:00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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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2017年普選究竟會不會實現?短短一兩個月內,這個問題就要見分曉。其中的關鍵就在於反對派議員是否會鐵了心封殺政改方案,讓“政改五步曲”止于第三步。中央駐港官員和香港知名人士近些天紛紛發聲,呼籲香港社會體認政改方案的合理與可貴之處,反對派不要為一己私利綁架社會,耽誤香港民主進程。

  別誤導 這是個好方案

  香港反對派一直試圖製造這樣一種錯覺:中央和特區政府給出的政改方案是“假普選”、“倒退”。甚至一些希望普選實現的港人也聲稱讓政改方案通過是“袋住先”,這話在粵語裏有“勉強先拿了,總比不拿強”的意味。兩種聲音,其實反映了程度不同的偏見。

  實際上,香港特區政府4月22日公佈的政改方案符合香港基本法,合情合理且合乎香港實際。中央政府駐香港特區聯絡辦公室主任張曉明5月4日在香港報紙上發表《以制度自信推進有香港特色的普選》為題的署名文章指出,香港特區政府給出的政改方案具有合憲性、民主性、正當性和穩健性的優點。

  香港普選的權利來源於基本法,而基本法明文規定2017年特首普選要以提名委員會方式産生候選人。香港反對派一直糾纏於此,要求採用“公民提名”等提名方式。張曉明指出,反對派的主張有個通病,就是罔顧《基本法》,背離《基本法》另搞一套。

  張曉明在文中表示,提名委員會由4大界別産生的1200人組成,涵蓋社會各界精英人士,具有廣泛代表性,民意基礎遠遠超過任何一個政黨、政治派別或一定數量的“公民提名”。從整個普選過程看,提名委員會具有把關功能,但決定選舉結果的是500萬選民。

  關於政改方案另一個主要的爭議,是香港特首是否應由愛國愛港人士擔任。張曉明指出,這既是政治標準問題,也是法律標準問題,還是政治倫理問題。“古往今來,世界上任何國家的中央政府都不可能允許與其對抗的人擔任地方行政首長。”行政長官普選制度為此提供相應法律保障,順理成章。確保選出港人擁護、中央信任的行政長官,也是香港特別行政區與中央政府保持良好關係、實行良好管治的必要條件,符合香港民眾的根本利益和福祉。

  反對派一直暗示自己的方案才“足夠民主”,而實際情況是,美英等主要西方國家選舉都不使用所謂的“公民提名”。張曉明表示,實行普選是社會政治制度的重大變革,涉及重大社會關係和利益格局的調整變化,必須注重穩健,力避脫離自身實際、超越發展階段搞冒進,或搞一步登天式的極端民主。

[責任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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