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島核事故善後亟須“國際化”

時間:2013-08-29 13:46   來源:新華網

  日本負責核安全的監管機構日本原子能規制委員會28日正式決定,根據國際核事故分級表,將近期福島核電站高濃度核污水泄漏事件定為第三級,即“嚴重事件”。這提醒世人:兩年前發生的福島核事故遠沒有結束,仍處於危機中,各種附生核事故隨時可能爆發。鋻於核事故對他國有可能引發負面外溢影響,其善後亟須“國際化”。

  根據日本原子能規制委員會和福島核電站運營商東京電力公司的説法,大約有300噸高濃度核污水從臨時儲存核廢水的鋼槽中漏出。儘管對事實遮遮掩掩,東電最終承認部分核污水可能流入太平洋。專家們擔心,一旦這些高濃度核污水入海,其污染程度將超過福島核災難。

  福島核事故發生以來,為持續冷卻核燃料,福島核電站已累計産生了至少33.5萬噸核污水。東電搭建起上千個鋼槽儲存這些核污水。此次嚴重泄漏事件顯示,福島核事故的善後工作需要數十年之久,僅核污水處理這一項課題,就已超出東電可以承受的人力、財力和技術處理能力。

  福島核事故善後不力,日本政府難辭其咎。為避免東電破産,日本政府雖然對東電採取了實質上的國有化,卻沒有在核事故處理上負起應有的國家職責,而是任由信用破産的東電繼續將福島核電站變成一個“資訊黑洞”。

  日本原子能規制委員會一名委員近來在考察核污水泄漏問題時發現,東電甚至沒有記錄核污水儲存槽周邊輻射量的變化。換句話説,核事故發生以來,日本政府和東電制定的應對方案實際上已破綻百齣。

  對此,日本共産黨領導人之一市田忠義警告,這是人類首次面對的“非常事態”,日本政府應對福島核事故處理負全責,並勒令東電全面公開資訊,集中世界各國的智慧加以應對。

  此外,日本政府在履行相關國際公約方面的誠意也令人質疑。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及相關國際規則,成員國有義務保護和保全海洋環境,有義務“採取一切可能措施”防止海洋污染,有義務向國際機構和其他相關國家及時通報和公開核污染資訊和應對措施。然而,日方至今仍習慣於將一切不透明的根源推諉給已經國有化的東電。

  事實證明,在東電束手無策、核污水源源不斷泄漏入海的背景下,福島核事故的善後處理不僅僅是日本的“家事”,而有可能演變成禍及他國的國際事件。日本政府必須認清這一現實,在必要時允許國際社會和海域相鄰國進入福島附近海域協助監測,在處理和應對上儘早實現“國際化”。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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