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救護車讓道,交通文明的基本準則

時間:2012-12-11 13:39   來源:人民日報

  最近,救護車遭遇堵車時無人讓路的話題在我國引發熱議。而在有些國家,對於其他車輛給救護車讓路則有法律明文規定。救護車在執行救助職能時享有優先路權,其他車輛在聽到警笛後均須自動為其讓路,拒不讓路者則有可能面臨嚴厲的法律制裁。當然,助人也是自助,為救護車讓路既依賴法規完善,也取決於人們的自覺,因為“天知道下一次是不是就是別人給我讓行了”。

  今年早些時候,一段《實拍德國千余輛車自覺給急救車讓路》的視頻在中國網路上熱傳。視頻中,一輛救援車輛鳴著警笛在高速公路上駛往事故現場。高速公路上的車輛紛紛減速往路兩側讓道。中途有較為擁堵的路況,但各種車輛均及時尋找空位,始終沒有把急救車堵住,急救車得以順利到達目的地。

  德國——

  聽到警笛後必須馬上讓行

  記者在德國學車時就有過一段讓路經歷。與國內駕校先在場地內練習不同,德國駕校從起步就在道路上進行訓練。在一次訓練過程中,記者聽到了急救車警笛聲,但是沒有採取措施。教練一腳踩住了剎車,抓過方向盤把車迅速開到了道路右側,等急救車過去了,才鬆開手。隨後,教練讓把車開到可以停車的路邊,開始講解剛才司機應該有的正確反應。“只要聽到警笛,馬上判斷警笛來自哪個方向,是不是會涉及自己所在車道。如果是,立即向右讓道。”這樣的交通規定,記者在理論課上已經學習過。

  根據《德國道路交通法規》的規定,急救車在搶救生命、防止公共災害以及追捕逃犯等特殊情形下擁有特殊路權。在急救車鳴響警笛後,“所有道路使用者應立即讓開道路”。具體説,“讓開道路”意味著其他所有道路使用者應該盡可能靠右行駛、減速甚至停車,包括對面方向的行車。如果道路寬度不夠,則應繼續行駛至可以讓行路段並立即讓行。在高速公路上,所有車輛在聽到警笛後應在最左邊車道和左起第二個車道之間讓出急救車通行道。

  德國司機對急救車警笛聲的警覺,不僅來自在駕校培養的駕駛習慣,也來自對急救車特殊路權的畏懼。德國急救車在鳴響警笛後,在道路上幾乎可以“橫衝直撞”,如果其他車輛在可以讓路的情況下沒有讓行,造成交通事故後急救車不負任何責任。德國大街上常可以看到急救車呼嘯著從紅燈的十字路口飛馳而過,行人和垂直方向的車輛都望而卻步,沒有誰敢跟它搶道。德國媒體也有報道一些司機在開車過程中音響開得過大,因而沒有聽到警笛聲而被急救車撞到受傷,但這個時候,違反規定的被撞司機只能自認倒楣。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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