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市政協委員曹志偉建議廣州取消準生證。“黑龍江、吉林、江蘇已經取消了準生證,廣州有沒有可能?”“你看,辦個準生證,涉及部門有8個,蓋13個章,辦理手續16道。工作日倒不是很長,19個。”他算了一筆賬:2012年全國大概有1650萬名孕婦,她們都得先辦證再生娃,有的人辦證還需家人陪同,“按全國基本工資(4134元/月)算,為了辦這個證,她們所耽誤的工資已近千億”。(8月7日《南方日報》)
準生證,是個老話題了。在準生證的話題上,諸多問題容易讓市民們既頭疼又無助:準生證又被比作為“折騰證”,蓋多少個章、跑多少腿、進多少部門、看多少臉色,都會讓辦事市民抓狂;以往,對於在外地打工者而言,還得回到老家辦證,幸好國家計生委做了“就地辦理”的政策調整。現在,廣州政協委員曹志偉建議取消準生證的做法,又一次讓人想起了這個一想就頭疼的問題。
準生證的存在,本就是一個笑話。一方面,公民的生育權是一項基本人權,公民的生育權是與生俱來的,是先於國家和法律發生的權利。作為人的基本權利,生育權不能被隨意設置門檻,更不能被剝奪,因此,生育權與批准不批准沒有任何關係;可另外一方面,一位産婦如果不能在規定時間辦理準生證,則她的孩子很可能會因為無法上戶口而成為黑戶,至於上學、上社保,都會成為問題。
計生,是最大的民生。因為它關係到每家每戶的權利和幸福。準生證證件雖小,卻足以折騰整個國家和民族。我們都是在取得準生證之後出生,我們的後代繁衍,也以取得準生證為前提。可是,如果這個制度,被整個社會所詬病,權力就必須要思考一下是否取消的問題了。全國各地的計生部門,就不要再打著“加強管理”和“為民服務”的幌子來折騰百姓了。
賦權才有進步,自由才有幸福。在中央要求“下放審批權”的大背景下,取消生育審批權,應該成為一種共識。準生證制度的初衷是為了控制計劃外生育,如今已經滯後於實際,大無必要。一者,生養孩子的成本,已經讓人望而生畏,許多家長因為懼于成為孩奴,而對生育選擇審慎態度;二是,在很多地方,準生證已經墮落為“權力尋租”的藉口,令很多家庭煩惱不已。有專家曾預測,目前我國的人口大勢積累了巨大的負增長慣性,已經掉入內生性超低生育率陷阱,人口結構性坍塌的風險巨大,即使放開生,平均生育水準也達不到更替水準。
除了準生證辦理事宜外,每一個政府部門,都應當反思,自己在所謂的“辦證”過程中,到底給市民們帶來了多少不必要的麻煩。前幾日,筆者辦理了一個二套房(也是二手房)房産證。整個過程,耗時一天半。首先,我要從市房管局開限購證明,然後,還要評估,還要到地稅去繳稅,然後,再經過産權交易中心的反覆審核,最終才辦出了房産證。而每個過程,都要重新取號排隊。更要命的是,辦證過程還要求夫妻二人都要到場完成簽字。這個過程,現在回想起來,仍然是一個夢魘。因此,除了準生證之外,所有權力審批的那些證,是不是都應該有簡化程式或者説取消審批的考慮呢?
“批准生育”凸顯了政府部門對於權力的佔有慾望。對於權力而言,關進籠子是難事,取消某項行政審批權,更是難事。但是,既然內蒙古和廣東的某些地方已經率先取消準生證,開了風氣之先,那麼,在全國範圍內放開生育審批制度,就應該不是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