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環保機構發佈調查報告稱,其購自同仁堂、雲南白藥、天士力、九芝堂等九家品牌藥店的多種常用中藥材,超過七成被檢測出含有多種農藥殘留。該機構人士表示,由於新版《國家藥典》中,對於大多數農藥並無含量規定,因此富含農藥殘留的中藥材很容易進入流通環節。(6月26日《每日經濟新聞》、新華網)
由於相關藥企並未正式回應,這個調查的真偽尚待確證,但由此引發的思考,卻不可等閒視之。如果説有病是一種悲劇的話,那藥品的存在,天然便是用於救命的,只可惜如今連藥品都有農藥殘留,這的確有些戲劇化了,也有些讓人害怕,因為連救命的藥,也可能是“害人”的。
一直以來,我們的藥品採集,大多是野生的,這樣的藥品與農藥是沒有交集的。在這樣的現實境況下,制定相應的“藥品國標”,自然無需進行農藥殘留檢測。
不過,沒有一成不變的事情。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對藥品的需求也在快速增長。而與此同時,城鎮化的步伐在不斷加速,原始的生態森林在逐步減少,野生藥品的原材料自然也在日益減少。一方面是需求增長,另一立面則是原材料減少,為了緩解這樣的矛盾,人工種植藥材便勢在必行,而一旦人工種植,農藥殘留問題便會凸顯出來。
此時,如果還按照之前的“藥品國標”,無疑是行不通的。因為不同的藥品來源,註定了不同的藥品屬性,也註定了不同的藥品國標。國標是需要與時俱進的,更需要最大限度地確保人們的安全。當人工種植的藥品增多,之前的“藥品國標”明顯落伍了,也明顯不符合時代與社會的發展潮流了。不然,也不會有農藥殘留的問題發生後,當事企業還義正辭嚴地表示:“我們是按著國家標準生産的。”
國家標準,從來都不是擋箭牌,因為標準是會有漏洞、有瑕疵的,但對藥品而言,安全才是最大的“國家標準”。從這個角度來説,藥品中殘存農藥,一方面,亟需讓國標擴容升級,將農藥殘留也納入國標範疇,最大限度地確保藥品安全;另一方面,則是對農藥殘留的藥品進行科學分析與專業研究,看這些農藥殘存的藥品,是否安全,是否於人的健康無害,如果有害,一定要嚴懲以儆效尤,因為這雖然遵循了藥品的國家標準,卻沒有遵循必要的法律法規,畢竟,藥品有毒無異於“間接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