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賄潛規則在境外高校行不通

時間:2013-04-26 13:17   來源:中國青年報

  一名26歲的中國留學生,在英國巴斯大學讀研究生,專業方向是創新和技術管理。當得知學位論文沒有及格後,他馬上要求與導師會面,想通過行賄的方式修改論文成績。

  布裏斯托法院庭審顯示,這個年輕人在見到兩位導師後就説:“我是個商人。”隨後掏出5000英鎊現金放在桌上,並表示:“如果你們讓我及格並且畢業,你們就可以拿走桌上的錢。我保證再也不會來煩你們。”這一招沒有起效,教授不肯答應修改他的學位論文成績,還要求他馬上離開。在這個留學生起身拿外套的時候,一把倣真手槍從他的外套口袋裏掉了出來。這名留學生因試圖賄賂教授獲取學位,被判入獄12個月。同時,又因攜帶倣真槍械,被判6個月監禁。

  這一案件和2006年發生在香港城市大學的陳靜案,情節很相似。2006年9月,從華中師範大學畢業的碩士陳靜進入香港城市大學數學系攻讀博士學位。12月,迎來課程“應用分析選論”的考試。考試前,她將1萬元港幣放進副教授戴暉輝的信箱內,繼而用電郵向戴暉輝索取試題及答案。戴老師及時向香港廉政公署舉報,陳靜最終被判監禁6個月,1萬元港幣賄款也被充公。

  潛規則在境外遭遇了滑鐵盧,裏面所折射出來的資訊量極大,從制度因素、反腐環境、公民意識等方面皆有可探討之處,但筆者最關心的,是兩人作出這一選擇的教育生態和邏輯起點。

  國內也發生過類似的事件,情節更嚴重,洩露試題、以試題謀財謀色等現象也不少見。如2005年,有女生通過性賄賂獲得某大學兩套專業課試題和答案。後來,另一所學院也發生了相似的事情,當事人還收受了10萬元的賄賂。至於把招生指標、博士頭銜當商品賣等情況更不算鮮見。

  還有一類現象媒體雖然很少報道,但只要在國內的大學呆過就都有所耳聞:學生給老師送禮,以修改成績或者獲取利益。這種潛規則在高校大行其道,眾人見怪不怪。

  雖然高校的潛規則跟社會上的一些做法比只是小兒科,卻在大學內部造成了極惡劣的影響:一方面,使大學和大學教師喪失了應有的尊嚴,他們的形象在學生的心中頓時矮了一截;另一方面,助長了學生的不良風氣。當他們面臨考試不及格等問題,總心存僥倖,總想採取一些不正當手法“過關”。上述兩名留學生出事,很難説不是按國內大學規則“出牌”的結果。遺憾的是,他們在外留學卻不懂人家的規則,依然把潛規則當明規則使,結果醜聞爆發,身陷囹圄。

  令人驚訝的是,陳靜案被媒體曝光後,國內卻有不少人指責戴暉輝,認為他作為老師“不近人情”,學生犯錯應以教育為主,他不僅沒保護學生,反而讓學生進了監獄。這種聲音,本身就折射出了在潛規則環境中呼吸慣了的人,“久居鮑魚之肆而不聞其臭”。

  確實,這事放在內地,即使很正直的老師,可能也只會將錢交給上級部門,而不會向司法機關舉報,因為內地的法律環境不一樣,情感因素也往往大於其他方面。但這種縱容的結果是什麼呢,是對學術純潔和教育公平正義的漠視,也是潛規則得不到真正有效治理的根本原因。

  縱觀世界上那些頂尖大學,無不奉嚴苛的學術標準和學術誠信為圭臬,堅守學術正義。這幾年來,僅在德國,就有七八名高官因為學術不端等問題落馬,但這些高官犯下的過錯,跟國內的比真是太小兒科了,比如德國前教育部長沙范,論文被認定剽竊的理由是引用過自己原來發表的文章,卻沒有註明出處,從而違反了學術規範。這在中國可能不算什麼事,但正因為德國社會有這樣近乎偏執的“潔癖”和自我凈化能力,才能創造出贏得世界尊重的一流成果。

  2012年5月,北京大學教授錢理群在武漢大學老校長劉道玉召集的“《理想大學》專題研討會”上痛陳:“我們的一些大學,包括北京大學,正在培養一些‘精緻的利己主義者’,他們高智商,世俗,老到,善於表演,懂得配合,更善於利用體制達到自己的目的。”如果大學不能堅守學術正義,不能執行最嚴苛的學術標準,反而讓社會潛規則大行其道,和光同塵,甚至任由教育資源成為可批發販賣的商品,那麼,大學生在高校所能學到最精深、“最有用”的知識,恐怕就只有厚黑學了。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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