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公車私用監督者“區伯”區少坤,在廣州“半島遊艇會酒店”樓下,拍攝到一輛車牌為粵O80232的公車,疑似私用,併發了微博。後來他核實該車為廣州海關公車。2月20日夜,區伯微博稱,有廣州海關緝私局警員通過一名“彭警官”向其送了一支名酒和5000元人民幣,送禮者正是粵O80232公車警員。
公車濫用正需要像區伯這樣積極、盡心的公民。有關單位和個人被曝光後,只有積極回應、認真處理、坦白麵對。如果某些人想“曲徑通幽”、暗中解決,只會偷雞不成蝕把米。
廣州海關緝私局官方微博21日表示,對區伯舉報的警員送錢一事“非常震驚”,已派調查組調查核實。但願調查結果能早日公佈,若果有行賄之事,定要嚴懲。
此外,17日區伯曝光“粵O80232”後,幾天來一直沒得到回應。此次廣州海關緝私局的聲明,也只提警員送錢物,不提公車私用。不禁讓人懷疑,若不發生警員送財物一事,或區伯被財物“搞定”了,有關部門是不是就不準備回應公車私用之事了?
既然查,就要查個徹底。有無警員送財物和此前被曝光的公車私用,都要有毫不含糊的調查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