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報載,在廣東省人大會議的小組討論中,省人大代表林慧在深圳團分組討論時,炮轟廣深高速擁堵日甚,收費卻堅挺多年,並呼籲廣深高速收費儘早降低到國家規定的正常標準。
代表提了十年,廣深高速收費只降了2元。廣深高速被稱為“費堅強”,引起共鳴。廣州的華快一期、深圳的龍大高速等,都是任代表委員扯破喉嚨,我自巋然不動。代表呼聲年復一年,高速收費難降分毫。癥結何在?
其實,誰都知道這是利益在作怪。公路公路,本來就姓公,公事就要公辦,不可以變成私辦,一旦私辦,就會有公私不分、假公濟私、以公謀私,甚至會借公有壟斷地位牟取暴利。就算是公辦,如果沒有監督,也會只顧局部利益集團的一家之利,去謀一家之暴利,更不要説私人佔大頭了。廣深高速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對於廣深高速,是不是由於是有外資股份,政府就沒有辦法去管呢?其實不然,關鍵看你是不是依法辦事。政府完全可以要求,收費公路必須依規經營,不得違規獲取暴利。政府是負有規範市場的責任的。打擊販假、打擊欺行霸市、打擊貨不對板,都是政府應該做好的事。
廣深高速在運作十多年後,隨著車輛的增多,路況日漸變差,維修漸多,擁堵得已經不能保證“機動車行駛時速達到60公里”,但它堅持不降價,這已屬於貨不對板、以次充好,應該要求它糾正並罰沒非法所得。至少應該改變收費方式,從入口開始計時,出口如果出現平均時速低於60公里,就應該免費或打折。而我們卻是聽由和那些投資者穿一條褲子的交通部門去管理,工商部門毫無能力去糾正,導致政府被交通部門綁架在部門利益上。這才是問題的所在。
此外,高速公路的收費,國家規定的正常標準是4毛5分錢一公里,如果收費公路的建造費用過高,考慮到在國家規定的收費期內難以收回成本並獲得合理的利潤,物價部門可以稍為提高收費標準。但對於這個已經收回成本並且獲取著貨不對板的暴利的廣深高速,有什麼理由允許它提高收費標準?還要提高到6毛錢一公里?這既沒有按《物價法》的規定進行聽證,也沒有依法糾正其不合理的收費,又是只聽由交通部門一家自己去清理整頓,才羞答答地降價2元。這又是另一個問題所在。
廣深高速是借著交通部門的獨家管理才煉成“費堅強”的,人大代表應該要求政府整合“資源”,發揮各個部門的優勢,共同維護收費公路這個市場,建立包括投資方退出機制在內的機制,讓收費公路這個借公謀私的怪物,不能再當“費堅強”!(王則楚 廣東省政府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