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順清 繪
網吧如何管理,的確是一樁頭痛事。近日,鄭州市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發文,要求新設網吧除要辦理規定手續外,還要額外繳納誠信守法及産業發展基金30萬元。該小組一負責人稱,收費依據並非法律條款,而是落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工作。此規定引發網吧業者不滿,不少業者選擇在網上發帖維權。
辦個網吧不容易,業主前期已投入近百萬,“過關斬將”一道道審批下來,卻還要被額外強徵30萬元“誠信守法基金”才能開業,這一“刀”有點狠的。按相關部門的説法,收費是為了治理“黑網吧”,通過抬高網吧入行門檻,提高違法成本,杜絕網吧間倒賣證照的行為。
誠信為何物?誠信是誠實不欺,講求信用。也就如孟子所言:“誠者,天之道也,人之道也。”誠信是社會基本倫理規範和道德標準,豈能金錢買之?雖然凡事都得講個規矩,但也不能因為網吧管起來比較頭痛,就“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哪怕業主不守信用甚至違法經營,也有相關法律制約與懲罰,用不著拍拍腦袋想出個“誠信守法基金”來為難業主。
説它是“拍腦袋”的主意,蓋出於報道中稱,“是該市市委領導講話時提出要收費的”。現在有不少事,總習慣於長官意志,哪個領導一時心血來潮發了話,下面就當“聖旨”,不管是非,唯上是從,唯權是論。美其名曰“誠信守法基金”,哪顧業主創業艱辛。如果按此邏輯行事,那為防治貪腐行為,是不是需要對有此“職業風險”的官員,以及所有可能違法犯罪的人強徵鉅額“誠信守法基金”?
聽起來,這個基金蠻冠冕堂皇的,其實很不靠譜。臺上領導隨口蕩蕩,就可以置法律之上,還講什麼依法行政,更遑論建設法治國家。哪一日,換個特別懂法的領導來,他説這個費不能收,要是打行政官司政府必輸無疑,於是再改規矩。如此朝令夕改,誠信與公信的面孔,沒地方放了。
顯然,以“誠信守法基金”來治黑網吧等違法行為,沒誠信可言,更別説法律依據了。而且最怕收了錢萬事大吉,撒手不管了。有鋻於此,倒是需要職能管理部門繳納“誠信守法基金”,以防止其行政亂作為。(王國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