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靜樂縣縣委書記女兒5年吃空餉10萬元”事件,引起輿論強烈反應。1月14日,經山西省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當事人靜樂縣縣委書記楊存虎黨內嚴重警告處分。1月15日,山西省委常委會作出決定,免去楊存虎靜樂縣縣委書記職務。(1月15日《西安晚報》)
女兒吃空餉,父親被免職,看上去似乎順理成章,也很解氣,算得上是一種姍姍來遲的公平。不過,細究起來,其中還有一些疑問亟待破解。
其一,書記女兒5年吃空餉到底是怎麼一回事,似乎應該先有一個明白的披露。此人當初是如何進入山西省疾控中心,又是如何帶薪上大學,中間應該有很多週折、很多環節,在這些週折和環節都沒有搞清楚的情況下,直接將其父親的職務免去,似乎並非調查、查處的正常做法,看上去倒更像是一種掩蓋、一種躲閃。
其二,女兒吃空餉,縣委書記當然有責任,但是這種責任究竟應該怎樣認定,似乎也應該有一個明確的説法。從常理出發,不要説山西省疾控中心不是靜樂縣的“勢力範圍”,即便是忻州市衛生局,也遠遠不是一個縣委書記能夠輕鬆搞定的。在這一事件中,想必會牽連到很多相關人物,這些人物似乎也應該負起該負的責任來。
事實上,透過這一事件的調查,完全可以作為基層政治生態的一個標本,從中體味出諸多意味來。比如説,官場上的利益關聯、利益交易;公權力的設租、尋租;以及在這樣的網狀結構中每一個節點的能量增減……這樣一個標本對於時下的反腐倡廉無疑具有積極的意義,絕不可以輕易放過。
當然,縣委書記被免職也並不冤枉,公眾所期待於有關部門的,是下一步更為積極的查處,更為公開地披露,以釋疑解惑。不然,雷聲大雨點小,也太讓人失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