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硚口區紫潤明園保障房項目交房後,不少住戶發現房子存在墻體裂縫、屋頂漏水等品質問題。如此品質何以被監理公司及十幾個主管部門相關程式驗收合格?一業內人士稱,再大的項目,主要的驗收程式都是紙上完成的。質監站只監督驗收程式是否到位。住建局、城建委等監管機構也只是對程式進行監管、備案。至於程式執行得怎樣,沒有部門管。(12月15日《人民日報》)
只管程式,不管程式執行,如此荒謬的邏輯也得到了政府官員的確認——武漢市城建委總工程師龍世平回答群眾質疑稱:“我們的監管主要是監管程式的合法化,只要程式合法,我們就認可。”程式合法,監管就算完成了任務,至於“程式”進行中的操作,比如施工品質問題,與政府監管無關,這一邏輯,或許回答了很多問題,揭穿了許多迷局,比如“樓歪歪”、“樓薄薄”、“樓倒倒”等等為啥層出不窮。
以最基本的邏輯而言,任何監管都不可能“只管程式”,《建築工程品質管理條例》第四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建設工程品質的監督管理——“工程品質的監督管理”,而不是“程式”。可工程品質事故頻發,“樓 ”家族中頻添“新丁”,應該是佐證著“只管程式”的事實。那麼現在需要討論的問題,已經不是“只管程式”或“紙上驗收”的荒謬,而是荒謬的“規定”為何大行其道,以至於那麼多的品質問題與責任事故都沒能激活有關部門的責任意識與監管良心?
“紙上驗收”的本質是形式主義甚至弄虛作假,而更揪心的問題卻是形式主義竟被公開高調地説成正常——“只要程式合法,我們就認可”。
“武漢治庸風暴”,曾吸引眼球無數,比如“公務員上班吃早點被罰萬元”。那麼,保障房被建成“樓裂裂”、“樓漏漏”,而十幾個部門均稱與己無關、只管程式、只在紙上驗收……這種問題難道不比“上班吃早點”嚴重一千倍?
保障房成“樓裂裂”、“樓漏漏”;行政監管“只管程式”;“治庸風暴”……一陣唏噓之後,卻搞不清“唏噓”為何?是“風暴”比較嘲弄,還是設“辦”思維過於執著?“馬上辦”、“治庸辦”、“優化辦”……只要養得起,只要稅款充足,“設辦”自然不成問題,問題是多少個部門都管不了一個建築品質,多少個“辦”都治不了“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