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青 作
浙江人姜大成協助江蘇沭陽招商引資,沭陽政府紅頭文件承諾,引資人將獲投資1%作為獎勵。但招商後,姜大成僅獲獎勵30萬元,與文件規定的400萬元相差甚遠,因此將沭陽政府告上法庭,他反覆提到,“政府説話不能不算數,那明明是印在政府紅頭文件上的”。可法院終審判決不支援姜大成主張。而原沭陽招商局長則不願評價。(詳見今日濟南日報第10版)
姜大成該不該拿400萬元的招商引資獎金,這無需多費口舌予以爭論,因為該縣“紅頭文件”寫得清清楚楚,白紙黑字,即便賴賬,眾人也是心知肚明。沭陽為何賴賬?筆者認為不外乎兩種可能:一是落實獎金時,捨不得將400萬元的獎勵送出;二是可能領導換了,或是改主意了。
在此,筆者想起“商鞅立木建信”的故事。西元前359年,商鞅變法的條令已準備就緒,還沒公佈,擔心百姓不相信自己,於是命人在都城南門前放置一根高三丈的木頭,招募能搬到北門的人,給予十兩黃金。百姓看到後對此感到奇怪,沒有人敢去搬木頭。商鞅又説:“能搬木頭的人賞五十兩黃金”。有一個人搬了木頭,商鞅就給了他五十兩黃金,用來表明沒有欺騙百姓。結果商鞅通過立木建信的辦法,樹立起個人威信和法令權威,變法讓秦國逐步強盛起來。
雖然時代不同,但道理相同。沭陽招商引資,連獎金都賴賬,這樣的投資環境誰敢信任?為了幾百萬獎金,而讓一個地方形象蒙上灰塵,打上不誠信的烙印,沭陽虧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