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為錦旗,“回家反省”不如“在崗糾錯”

時間:2011-09-05 14:24   來源:人民網

  瀋陽市民送工商“不作為錦旗”事件,經媒體報道後在社會引起強烈反響。瀋陽市工商局有關負責人3日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目前已經委託鐵西工商分局了解情況並妥善處理。鐵西區工商局中國傢具城工商所劉新稱,這幾天請假在家,自查工作中的問題,反思自己不當行為。(9月4日《廣州日報》)

  隨著瀋陽市民向瀋陽市鐵西區中國傢具城工商所贈送“不作為”錦旗被“笑納”的視頻在網上瘋傳,視頻中的主人劉新所長便一夜成為“網路紅人”。面對來自各方的輿論壓力,劉新所長採取的“反省”方式是“請假回家”,“反省”的內容包括“自查工作中的問題”和“反思自己不當行為”。筆者不解,既然是知錯反省,緣何採取“請假回家”的閉門思過,而不選擇在崗在位的邊整邊改,“回家反省”究竟有多大的反思誠意和反省效果?

  事實上,劉新選擇“回家反省”,很大程度上是出於對“無顏見江東父老”的“面子”考量,更像是“鴕鳥政策”而非真心實意改過自新。這既不是“笑納”批評、勇於改錯的正確態度,也有違瀋陽市工商局在全系統開展“舉一反三,搜尋工作不足,積極面對輿論監督,不回避問題”的整改要求。解讀劉新所長“自己出盡了洋相,社會觀感非常不好,自己完全是被人給忽悠了”的心跡表白,人們感受到的只是滿腹牢騷和“委屈”,是對未能看清錦旗中的“不”字,“給單位帶來了麻煩”的後悔與自責,並不是對工作存在失誤的清醒認知和誠意反省。

  劉新所長把市民贈送“不作為”錦旗視為“誤會”並感到“委屈”,似乎有一定道理。一方面,有他“該所工作成績作得非常好,尤其是在打擊假冒偽劣食品工作中表現出色”的自我感覺良好介紹和上司“未查出工商所所長劉新在工作中有失職行為”的結論作證;另一方面,從該所接受舉報當天就報請主管局長批准對樂購銷售超過保質期食品問題實施立案調查,並在不到1個月的時間內對涉案超市售劣行為給予萬元處罰的行動中得知。但筆者以為,儘管如此,市民向其贈送“不作為”錦旗仍屬當之無愧正常之舉,相關部門和當事人確有值得反省的地方。

  首先,市民在該所管轄的大型超市中購買到過期米花球本身,就是該所平時疏于對假冒偽劣食品監管的具體表現,何談“工作出色”,這種“民不告官不究”的滯後監管就是失職和“不作為”;其次,處理群眾舉報的正確做法應該是快速立案、認真查處,並將處理結果及時告知舉報人,而不是坐等舉報者再三“追問”;只注重向上負責,不曉得對舉報人反饋,只注重悄悄的一罰了事,不曉得對查處效果的公示與放大,不僅會挫傷公民監督的積極性,也不利於打擊假冒偽劣食品的社會環境的形成,懲處效果一定會大打折扣;此外,從其對觀察錦旗內容的不認真態度,人們完全有理由推斷其對監管工作細節的忽略。因此,對這場“誤會”和疏漏的反思,不能只看到問題的表面,而應當從制度設計和監管理念上深挖細究,堵塞漏洞,規範執法。

  “舉一反三”的功夫在於理念提升和制度完善,“亡羊補牢”的效果應該體現在履職中的邊整邊改。一所之長犯錯“回家反省”,不僅凸顯其對公眾監督的消極逃避,而且有礙工商所監管工作的正常開展,更何況“離崗”期間的工資該由誰發放?要直面監督、誠意反省,人們更期待劉新所長用工作中的實際行動,汲取“不作為錦旗”事件的教訓。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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