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發展之渴,不能喝違規之水

時間:2011-05-25 10:42   來源:人民日報

  在雲南省石林彝族自治縣,一企業通過以租代徵的方式,把“生態民族運動場”項目建成了國家禁止修建的高爾夫球場。儘管事件已經在追查中,但暴露出的問題卻引人深思。早在2004年,國務院就要求暫停新建高爾夫球場,但違規項目不時開工的新聞時時見諸報端,甚至被一些地方官員視為帶動經濟的“好項目”。

  “違規項目”何以成了香餑餑?筆者看來,真正促使這種心理髮酵的,是昆明市各縣區間畸形的“發展競賽”。

  “前面標兵越來越遠,後面追兵越來越近”,各級幹部渴望發展,甚至是跨越式的大發展。近年來,昆明市的招商引資工作如火如荼,你追我趕的局面下,沒人能鬆口氣,也沒人敢鬆勁。很多人的心態處在比較焦慮的狀態。無獨有偶,媒體早就曝光昆明宜良縣“佔用千畝良田造湖建別墅區”——旅遊地産擠佔基本農田,是畸形的“發展競賽”下選擇項目饑不擇食的另一例證。

  渴望發展,並沒有錯。錯就錯在違規謀發展、急不擇路謀發展。

  開工違規項目,有一個客觀背景:別看石林風光好,可發展農業和工業沒優勢,做足旅遊成了這個西部貧困縣的不二選擇。現在有開發商送到府來搞高爾夫球場,真是“土坷垃裏刨出了金蛋蛋”,在上述渴望與焦慮的心態下,審批、監管一路綠燈也就難免了。

  問題是,這並不是不擇手段的理由。 

  再深問一句:不僅昆明一地,各地方,尤其是經濟欠發達地區,都有強烈的發展衝動。怎樣使發展之路健康、規範、科學?

  首先要嚴格遵守法規制約。許多後發地區,項目似乎是越大越好,動輒佔用上千畝地。地方政府還這優惠那減免,“崽賣爺田心不疼”。靠鋪攤子謀發展,不是科學發展。這方面國家有嚴格規定,禁止類、限制類項目十分明確。頂風作案,法紀不容。

  發展應該尋找新思路。比如,雲南省94%的國土面積都是山區半山區,土地資源十分寶貴。有識之士提出:能否換種思路,鼓勵“項目上山”,向緩坡地、荒山地發展?瑞士等國家都有這方面的經驗,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不妨因地制宜地借鑒和學習。(魯雲)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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