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短人事任命,因小恩失大原則

時間:2011-04-06 16:31   來源:今晚報

  新華網報道,廈門市思明區一司法助理員近日獲提拔為主任科員,但令人感到蹊蹺的是,一天之後即被免職。一時間,“廈門最短的人事任命”成為熱門話題。

  由於任命與免職僅隔一天,不少網友表示質疑:政府部門發文時是不是弄錯了?還是另有原因?據知情人披露,該同志為思明區司法系統一名老同志,在司法系統任職長達29年,工作兢兢業業。退休前一天,思明區職能部門破例提拔莊某某為主任科員。“是個好同志,幾乎沒見過這種任免,説明組織上也很照顧他。”一知情人士這般説道。正式退休後,遂被免去主任科員職務,但退休後能享受正科級福利。

  從正面看,“組織上”夠人性化,夠照顧他的了。你看,一位老同志,兢兢業業工作了近三十年,臨退時照顧一下,弄個正職待遇,對他今後的退休生活也是有益的。

  但我們更應該全面地看問題。從正面看固然如此,從反面看又如何呢?從反面看,卻看出了幾點不妥來。

  一是,提拔幹部的嚴肅性何在?提拔幹部,是為黨和國家選拔更優秀更稱職的人才,是一件相當嚴肅嚴謹的事情。黨中央國務院一再發文件,國家領導也一再講話要嚴格選拔任用幹部的各個環節。而如今,提拔不是為了讓他工作,而是為了讓他退休;不是為了更好地促進工作,而是為了實現更好的照顧。所以,在這件事上,我們看不出嚴肅性何在。

  二是,提拔幹部的必要性何在?如果説這位同志“在司法系統任職長達29年,工作兢兢業業”,“是個好同志”,那麼為何近三十年時間裏未獲提拔?若説這麼長時間裏未獲提拔,是他人品雖好但工作能力不夠的話,那麼難道説臨退休前一天,工作能力突然就夠了嗎?

  三是,把提拔當成福利了嗎?如果説,也不是因為他的工作能力突然合格了,而只是因為組織上要照顧他,那麼,豈不是把提拔幹部當成了一種“單位福利”?而這種“福利”是不是又具有“普惠性”?倘若有“普惠性”,豈非幹部們到退休時,都要官升一級才罷休?

  四是,如果沒有“普惠性”只是“個別照顧”的話,我們更擔心。嚴肅而嚴謹的組織任免程式,卻能隨心所欲地給“照顧”了,這説明什麼?説明一些單位人事任用制度上是有漏洞的,至少是有不完善的地方。因為官職既然能成為對兢兢業業者的“照顧”,也就可能成為跑官買官者的“成果”。這本來就是同一件事情的兩個方面。

  從今年開始,全國省、市、縣、鄉四級黨委要進行換屆,地方各級人大、政府和政協換屆選舉工作也將陸續展開,中紀委、中組部為此聯合下發了《關於嚴肅換屆紀律保證換屆風清氣正的通知》。照顧兢兢業業的老同志,當然不能説風不清氣不正,但“照顧”也得符合用人標準,不能為了照顧而“照顧”,不能因小恩小惠而失了用人的大原則。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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