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黃花崗街道社區居委會一次尋常的換屆選舉,卻因正廳級幹部陳新的參選,成為媒體關注的焦點。有人贊同,有人反對,更多的則是驚詫——這是否有點“屈尊”了?
在人們的印象裏,居委會就是一群大爺大媽,處理一些婆婆媽媽的事兒。近幾年,雖然有不少大學畢業生加入到社區管理隊伍中,但總體上,作為群眾自治組織,居委會一向是退休人員發揮餘熱的地方,與政府機關幹部、大學教授鮮有交集,更不用説“正廳級”的大學校長、博士生導師了。
如今,廣東工業大學校長、博士生導師陳新,這名正廳級幹部的參選,能給居委會帶來什麼?理想的狀況自然是,增強居委會的社會影響力,幫助提高居委會這一民間自治組織的管理水準,使居委會真正成為溝通社區居民與政府各管理機構之間的橋梁,成為社區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的代言人。
這也正是許多選民的願望。比如,有選民就説,以前總覺得居委會委員説話不夠分量,如今有正廳級幹部當委員,希望“實力派”社區幹部能多為街坊辦實事。黃花崗街道黨工委其實也有此意,在他們看來,轄區內有中科院廣州分院、廣東省教育廳等大型單位,發動這些單位“有號召力、有資源,也有想法”的領導或老領導參與社區事務管理,“效果是原來的大爺大媽無法實現的”。
應該説,讓有影響力的人參與某一組織或機構,的確能夠引發大家對這一組織或機構的關注,也的確有利於居委會工作的開展,甚至可能對加強和創新基層組織的社會管理工作帶來新氣象。但要想從根本上提升居委會的影響力,既離不開具體人的管理能力、管理思路,更取決於居委會本身的“社會地位”。換言之,作為社區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的代言人,居委會如何能在社區公共利益上有更多的話語權才是關鍵。
陳新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説,他是作為普通市民參加居委會競選的。陳新之所以強調其市民的身份,相信也和大多數普通群眾一樣,希望能有更多“普通市民”陳新而非“正廳級幹部”陳新參與到社區管理事務中來,社區管理需要的是“陳新”們的決策能力、管理能力,需要的是“陳新”們在建立完善決策聽證會、矛盾協調會、政務評議會、居務公開等民主自治制度方面的創新思維。
只有在這些方面取得突破,居委會才能真正提升自身影響力。(郝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