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正是貧困大學生申請助學貸款的日子,日前有湖北學生向媒體反映,辦理助學貸款要跑多個部門蓋26個公章。有些貧困生索性放棄了申請,“有這個時間和精力,還不如去打工掙學費”。
助學貸款制度,是國家有關部門資助家庭困難學生完成學業的一項善舉。但在各地具體的執行過程中,有一些政府部門用繁瑣的手續為助學貸款設障,阻斷了貧困學生的貸款希望,這是要改正的。
在辦理助學貸款的過程中,申請人的貸款資質和家庭經濟狀況審核,是最重要也最費神的一項工作。不過,要求相關部門把好貸款資質審核的關口,並不一定要以二十多個公章的形式加以體現。有些部門之所以選擇這種僵化的辦理方式,無非是想在出現事故後逃避或轉嫁自身的過失責任。
助學貸款對許多貧困家庭是雪中送炭,不能讓它在執行過程中變質走樣。既然有些不妥當的做法已引起貧困生的不滿,有關部門就應及時對助學貸款制度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