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開你淩駕在我頭上的那只腳

時間:2013-06-05 16:07   來源:中國網

  5月31日下午在延安市楊家嶺附近,延安城管隊員在執法過程中與商戶發生撕扯現象。商戶稱有城管執法人員雙腳跳起猛跺倒地商戶,有城管隊員身上散發著濃濃的酒氣。@延安公安今天發佈微博稱:網曝延安城管暴力“執法”事件發生後,延安市公安局寶塔分局迅速成立專案組,已全面對此案進行調查核實。請廣大網民放心,延安公安一定以事實為依據,嚴格執法,公正處理。(6月4日人民網)

  看過新聞視頻不禁讓人訝異,城管和自行車店員之間有多大的仇恨,竟要用如此暴力“執法”,這種行為尺度已經遠遠超越了新聞中描述的“推搡”或者“撕扯”。當常理不能解釋人們的懷疑時,事件背後往往存在著非常規的誘因作祟。在這起城管暴力執法事件中,“酒氣”無疑是放大了城管執法尺度的迷幻劑,成了一個讓人不得不關注的重要因素。

  不僅是受害者確認城管身上有酒氣,周邊的目擊者也均確認無誤,那麼在上班執勤期間城管人員為什麼會去喝酒、喝了酒為什麼還敢執法、到底哪些執法者飲酒、甚至是不是還有酒駕存在?這一連串的疑問,延安市城管大隊只挑了個別問題進行回應,並且稱“沒有任何證據表明有城管隊員存在有酒後執法的現象”。顯而易見的事實對應著大相徑庭的解釋,是有人瞪著眼睛説瞎話,還是聞到酒氣的群眾們的鼻子都統一壞掉了?

  而城管大隊在回應中同時提到的,“當時我們開著城管執法車,車身標有‘城管執法’字樣”意思是這就足以表明身份了,表明瞭身份那就可以直接執法更是讓人啼笑皆非。執法沒有暫扣清單,不出示身份證明,在事後媒體的追問中才説“會補上”這些應當應分的程式,這是我們的法治社會應有的辦事邏輯嗎?更讓我們不寒而慄的是,那些沒有得到曝光和追蹤的事件背後,又有多少惡性傷害假以“執法”之名橫行。

  另一個讓公眾無法理解的事情是,事發當日,當雙方在馬路上進行激烈衝突時,一輛牌號陜J1397警的普桑警車經過但並未做任何停留。

  為什麼社會治安的維護者在百姓受到打擊時“失明”了,是“公務在身”還是“視而不見”?哪一個似乎都不能成為讓人信服的理由。在真相大白于天下之前,公眾的理解只能走向最壞的惡意,面對這些紛至遝來的追問,公眾似乎永遠得不到一個徹底的答案。

  我們不應該以一個個案就給一個群體貼上標簽以全盤否定,個案在群體裏發生的概率小之又小,但是我們必須認識到群體中的個案發生必有原因。在一個個例中,案件卻是在百分之百地發生,傷害在百分之百地造成。城管大隊不能以一個個例為藉口逃避責任,造成這些惡行的原因絕不是單純地由於一個人、一瓶酒、甚至一個“臨時工”,而是從執法人員考試、培訓、上崗監督各個環節長期疏漏的必然“潰堤”。

  然而,一提到“臨時工”所有人都笑了,這已經成為了政府部門推卸責任時千篇一律的藉口。我們可以大度地誇獎第一個使用“臨時工”藉口的部門是“天才”,更要尖銳批評的是接下來使用這個藉口作為責任頂包的無一例外的都是蠢材。公眾已經對“臨時工”這一身份産生了強烈的抵觸,它身份的變味完全得益於太多責任單位和部門的“不約而同”。在這次的暴力執法事件中,誰也怪不得老百姓對“臨時工”説法嗤之以鼻,不論這位暴力執法人員是不是真正的臨時工,資訊公佈後的輿論反彈暴露出來的,無疑是政府公信力被蒼蠅老鼠們蠶食後的空洞和惡果。

  這些執法者發散出來的“酒氣”來自於他們根深蒂固的、不把老百姓放在眼裏的“傲氣”。執法者是一個國家權威的具體象徵,他們有絕對權力但是不可以肆意撒野。在這次城管暴力執法事件中,在確鑿的傷害之下,在黑白分明的強者和弱者面前,我們無法再以一個寬容者的姿態去面對這些屢教不改的惡行。

  當延安公安表示“一定以事實為依據,嚴格執法,公正處理”時,我們只能希望他們所説的“公正”和老百姓所理解的公正是同一個詞,讓執法者先從拿開淩駕在老百姓頭上的那只腳開始。

編輯:張禦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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