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免費豈能“墻內損失墻外補”?

時間:2013-05-09 15:02   來源:人民網

  近日,交通部組織起草了《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修正案徵求意見稿)》,現公開徵求意見。意見稿擬規定,國家實施免費政策給經營管理者合法收益造成影響的,可通過適當延長收費年限等方式予以補償。(《京華時報》,5月9日)

  交通運輸部的這一徵求意見稿,讓人啞然。本來,國家規定法定節假日免費,是一項便民利民的優惠政策,然而,“優惠”過後,卻變成了高速公路延期收費。顯然,這是“墻內損失墻外補”,車輛看起來享受了“免費”的優惠,但實際上卻要自己掏錢為享受到的“免費”買單,如此,還叫免費嗎?

  按照現在的政策規定,節假日7座以下的小型客車可以享受免費,請注意,享受到“免費”的只是7座以下的小型客車。然而,高速公路延期收費後,針對的卻是所有車輛,這不僅讓原本享受“免費”的車輛需要再交錢,也外帶著讓其他車輛為之買單。即使開闢了綠色通道,為鮮活農産品運輸、軍車、救災車輛等免費,這也是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豈能用延長收費來彌補?豈能讓其他車輛為這些車輛買過路費?

  高速公路因“優惠”而延長收費,讓國家的優惠政策變得名不副實,將優惠造成的收入減少再通過收費的形式彌補回來,甚至是加倍地償還。試問,這還叫優惠嗎?

  另外,如何延期也是個問題,如果是為了彌補高速公路因“免費”造成的損失,就應該按照實際損失來彌補。那麼,是按照實際“免費”的日期天數來延長收費時間,還是在“免費”日期的基礎上,以無限倍數的方式來延長呢?這也是意見稿所沒有明確説明的。

  交通部的意見稿已經出爐,民眾可以積極主動表達自己的合理訴求,也希望相關部門能夠廣開言路,多聽取大家的呼聲,尊重民眾的合法權益。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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