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南省漢壽縣圍堤湖附近,有3台旋耕機正在緊張作業,成片鮮嫩的白菜被耕掉。一名拖拉機手告訴記者,圍堤湖約三分之一的菜地已被耕掉,面積有1萬多畝。對此,漢壽縣蔬菜辦侯主任稱,保守估計毀菜6000畝以上,經濟損失達2000萬元。在臨湘市,也有100多畝包菜被耕掉的現象。而瀏陽、君山等地近兩年也發生過大面積毀菜事件(4月2日《湖南日報》)。
“自毀蔬菜”的故事,無疑是悲愴而無奈的。一者,菜農們毀了自家菜園子,也毀了他們的血汗錢,而毀菜6000畝以上、造成2000萬元經濟損失的現實也確實是在割菜農們的心頭肉;二者,“自毀蔬菜”猶如一個硬幣的兩面,一面寫著“菜賤傷農”,另一面卻寫著“菜貴傷民”,對“最後一公里”之外的末端消費者而言,毀菜同樣非常殘忍,這讓我想起了中學課本裏倒在水溝裏的牛奶。
如此悲愴而無奈的事,卻總是有規律性地出現。在濟南歷城,曾有菜農因為自家蔬菜賣不出去而上吊自殺;在河南滑縣,我們看到有村民把幾十畝的蘿蔔免費贈送給市民食用,讓他們自由採摘,最終因採摘秩序混亂,損失慘重……菜農們必須要面對的生産選擇是繼續著衣食無憂的糧食生産,還是通過高風險的種植蔬菜實現“發財致富”的“個人夢”?
這當然有市場規律的作怪因素。蔬菜銷售市場之中,當然不乏供求關係影響價格、價格又反過來影響供求的市場規律。摸清了規律,菜農們便可能撞到“蒜你狠”、“姜一軍”式的大運;摸不清規律,很可能在價格猛跌的過程中,把家當也賠光。我們要思考的是,除了市場規律,還有哪些因素左右了菜農們的悲慘命運?
在筆者看來,至少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因素。首先,菜農在整個蔬菜的産銷鏈之中,有多少話語權?在這則新聞之中,我們看到如果訂購包銷的流通大戶不履行“訂單”義務,則菜農們便只能被動接受,沒有任何話語權。只能選擇自産自銷,自行降價。當銷售的成本高過蔬菜本身的價格,將蔬菜毀在地裏就是一個理想的“次劣選擇”。
其次,菜農們是否有維權組織,農會、蔬菜協會以及其他類似團隊,是否可以成立?話語權的貧弱,由多方面決定。因為勢單力薄,孤軍奮戰,沒有形成一個有效的聯合體,菜農無法與中間商討價還價。可以設想,如果某個地區的菜農們聯合組成一個專業的菜農協會或是農會,讓他們出面來協調蔬菜的價格與銷路,自然會比現在的境遇要好很多。
最後,地方政府又該起到什麼樣的協調和指導作用?無法回避的現實是,我國菜農並沒有建立起現代化的種植産業,生産無序,盲目跟風,去年某種蔬菜貴,今年就一窩蜂地往上涌。而且,往往因為品種單一,容易陷入破産邊緣。在銷售渠道上,也沒有多少資源和資訊。而地方政府,尤其是地方農業部門,應該及時對當地菜農進行這些方面的專業指導,讓菜農們有的放矢,科學種植。
説到底,“自毀蔬菜”的悲愴現實背後,是我國菜農們孱弱貧困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