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轉載為何“變了味”?

時間:2013-02-26 14:40   來源:光明日報

  近來,許多作者紛紛反映網路不規範轉載給他們帶來的諸多苦惱。

  對於網路轉載,我國已經制定相關法律法規,但是網站違規轉載的現象仍屢見不鮮。網路轉載為何“變了味”?

  網路轉載頻現移花接木

  現在,網路轉載大多是由網路媒體和其他媒體之間相互簽署協議,協議中都會特別強調轉載要註明作者和出處,不少網站都對轉載規範相當重視。

  然而,為了贏得更多的流量,網路媒體轉載還是産生了一些不規範的問題,主要表現在改來源、標題黨、負面低俗內容多等。

  中青網總編輯藺玉紅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目前,網路轉載存在著重負面、輕正面,重炒作、輕事實,重娛樂、輕民生,重眼球、輕法律等現象。”她列舉了一些網站經常出現的不規範轉載問題:某些商業網站,往往是轉載負面報道扎堆,轉載正能量方面的報道不足;某些網站對一些涉官、涉腐等話題反覆炒作,卻很少轉載有關國計民生新聞的客觀報道;還有的網站惡意篡改原文標題,搞拼湊嫁接、移花接木,任意在轉載的文章上添加和內容不符的照片、文字,給原作者造成了傷害;還有的網站將別的媒體刊發的報道稍作修改,變成自己的“原創”,侵犯了智慧財産權。

  違法成本低,違規轉載屢禁不止

  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很多網路編輯每天要轉載上百篇稿件。面對高強度的工作,不少網路編輯很少仔細閱讀文章內容並關注來源,這就導致不時出現曲解文意或者丟掉作者、來源等情況。

  “部分網站缺乏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把關意識。有些網站對編輯較少進行業務培訓,管理上存在疏漏;有的網站過分追求流量帶來的經濟利益,忽視網路媒體應負的社會責任;有的網站編輯人員流動較快,新編輯缺乏從業經驗而出現技術操作上的不規範。”藺玉紅總結了出現違規轉載的主要原因。

  中國政法大學智慧財産權中心特約研究員、北京惠誠律師事務所智慧財産權部副主任趙佔領認為,網路轉載需要經過權利人許可並支付報酬,大量轉載意味著需要付出高昂的許可費用,而違法轉載的成本很低,一些不規範的網站為了最大限度節約成本,往往選擇非法轉載的方式。

  三方面著手,構建立體維權體系

  “總體而言,現有法律執行情況不太理想。”趙佔領表示,關於網路轉載我國已經有完整的立法,如《著作權法》《著作權法實施條例》《資訊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等。按照現有法律規定,網路轉載不能適用法定許可制度,除非符合法律規定的合理使用的情形。通過網路轉載他人作品,應該經過許可並支付報酬,否則應該承擔侵權責任。但由於違法成本低、訴訟成本高等因素,儘管違規轉載的現象已經存在多年,但維權之路走起來卻依舊艱難。

  趙佔領認為,解決這一困境,需要從相關部門、網站和被侵權者三方面構建一個立體的防禦體系。他建議,立法方面應提高作品侵權賠償標準,加大侵權者的違法成本,除了權利人的民事維權外,還需要版權行政部門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對於多次或惡意侵權者應該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同時,網站自身需要建立內部審查體系,嚴格審查,並與傳統媒體、權利人建立合作共贏的良性機制。對被侵權者而言,需要積極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趙佔領説。(光明網記者 李娜)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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