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雲南宜良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成立稽查大隊,眾多的藥品商都被邀請前去參加座談會,同時還要送上數千元不等的“禮金”。面對質疑,宜良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承認收取過禮金,具體數額還不清楚,但屬於“自願”。
自願這事兒,只有自個兒心裏有數。你怎麼知道這麼多藥品商送禮金是自願的?至少你成立稽查大隊,眾多的藥品商不是自願前來而是受邀前來吧?既然來了,當然不好兩手空空地來空談,空談誤國,兩手空空就會誤事。誰不知稽查大隊是幹嘛用的?稽查大隊,就是為稽查汝等而設。
且聽聽商家的心聲:我們都不願交這個禮金,但不敢得罪藥監局啊,做藥品生意的哪個敢保證以後不出個什麼大小事情的,擔心在以後的監管中給我們找麻煩。所以座談會談些什麼不重要,哪怕扯點今天天氣哈哈哈之類的也無關緊要,但是來參加座談會並交上一份禮金很重要。這禮金相當於一份投名狀,一份保護費,以求得對方不對自己行使合法傷害權。
“這次開座談會,商戶們是自願交禮金,沒有強迫他們一定要交多少錢。我們確實收取過商家禮金,但禮金具體數額是多少,我還不清楚,不過這個禮金屬於商家自願送來的,藥監局沒有任何強迫和暗示的行為。”宜良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張局長是這麼解釋的。不過這番話卻與實際情況矛盾。在座談會召開前,局領導親自給各個商家發請柬,要求每個商家必須到場,就連那些開診所的個體醫生都收到了請柬。開會當天,藥監局專門組織了工作人員前來收取這些商家送的禮金。就算人家送禮金是“自願”的,可是你收不收禮金也是自願的,難道不收禮金,藥監局就辦不下去了,就無法履行監管職責了?
還是張局長看得通透,與送禮金的商戶有禮尚往來的關係。你給我禮金,我給你方便,真要出了什麼事,看在禮金的份上,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表面上是雙贏,你自願送,我自願收,一雙兩好,公平交易,童叟無欺。可實際上呢?誰會最終為那些禮金、為那些賄幣買單呢?我們可以想像,那些藥品“自願”在層層流通環節上加價,“自願”被醫院天價採購,醫生“自願”推薦,患者“自願”服用……一切都是自願的。